【政法盘点之公正司法篇】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01-06 10:54:13
     

B

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司法行为规范是保障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一项重要系统工程”。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细化执法办案程序规则,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和操作规则,真正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执法活动全程记录

执法场所可同步录音录像

2015年,各级公安机关在重大警情处置,重大案件现场勘查、搜查,提取、扣押、收缴重要涉案款物,抓捕、押解、辨认,重大交通、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重大交通、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等现场执法活动和办理重大行政、刑事案件中全程录音录像。

2015年,针对一些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尤其是改造较早的执法场所存在的设置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启动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工作,省公安厅先后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功能区设置基本规范》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功能室设置基本规范》,要求执法场所办案区和功能室内应当设置安全监控设施和录音录像设备。

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分三年完成,2015年已完成25%,2016年将完成45%,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

已完成改造的执法场所面貌发生显著变化,违法犯罪嫌疑人带入公安机关后,做到了“四个一律”:一律带入在执法场所办理,一律先行进行人身检查和采集信息,一律有专人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

■立案登记制

有案必立 老百姓打官司不再难

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让全省法院面临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挑战,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平稳实施,全省法院付出了加倍努力。“依法保障诉权,是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宗旨。”早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前,省高院遵循“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指导思想,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依法保障和维护当事人正当诉权。“效率更高了,不存在立案难的情况。”2015年5月4日是全国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的首个工作日。在郫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律师曾观仅用了15分钟,申请到登记就已完成。

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有序推进,运行良好。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省法院接收诉状共330574件,立案328031件,与2014年同比上升18.51%。登记立案效率高,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达100%。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 规范检察权运行

2014年12月以来,按照最高检的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专项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采取自己查、相互帮、上级点、下级提、社会评等形式,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全面摸排,梳理出共性问题9项45个。省检察院向省内1032个律师事务所,省高院、22个中院,全省公安系统21个市级公安局、183个县级公安局、168个看守所以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31个监狱发放问卷书面征求意见,汇总意见建议34大项290小项。一年来,省检察院查办最高检督办案件8件,查处律师反映案件5件,责令市州检察院查办6件,处理违法违纪违规检察干警102人。同时,分三批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件22件,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庭审实质化 成都敲响全国法院“第一锤”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大部署,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具有深远意义。

2015年,全省法院坚持把推进庭审实质化作为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积极探索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2015年5月21日,两名男子被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在大邑法院公开开庭。大邑法院的这场庭审与以往有诸多不同:开庭先读庭前会议报告,3名证人出庭宣读保证书并作证,法官发问变少,控辩双方“过招”增多……3个小时庭审后,法庭当庭宣判并进行详细说理。数十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受邀旁听庭审。

这场庭审的背后,是我省法院拉开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序幕。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试水“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据成都中院院长郭彦介绍,切实落实庭审实质化,通过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我省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在全国范围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2015年10月,一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在我省召开,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C

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015年,中办、国办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从“外”与“内”为司法活动设定了“隔音墙”。

全省政法部门以对司法人员行为的监督机制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内外部“防火墙”,强化司法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构建公安综合评价体系

民警服务咋样 群众窗口打分

“我们在窗口办了事,按键就可以对民警的服务打分……”2015年10月以来,很多办事群众发现,公安机关服务窗口新设了质量评价器,可通过“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三选项现场评价。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车管所、出入境接待大厅、派出所户政窗口等办证服务窗口以及监管场所服务群众窗口都安装启用了窗口服务质量评价器。数据将传输至四川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

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公安局在服务群众窗口共新安装评价器4319个。截至2015年12月16日,省公安厅共接收窗口评价数据179万余条。

■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是否暴力取证 起诉前先谈话

“检察机关是否存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情况”?“没有,他们很人性化……”这是近日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邀请的人民监督员与该院办理的一起受贿案嫌疑人的对话。“‘起诉前谈话机制’从办案程序上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提出更高要求,对侦查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提出了新考验。”人民监督员王义兴对“诉前谈话机制”予以肯定。

省检察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人民监督员同步监督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制度,将监督范围拓展到11种。

■发布执行权利清单

明列15项权利 以权利制约权力

近年来,全省法院从建立统一执行指挥中心到“点对点”网络查控等,剑指“执行难”问题。2015年5月1日,我省法院全面实施“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都会同时收到一份“权利清单”,明列出“申请执行权,申请保全权,申请回避权”等15项重要权利。“权利清单制度”让申请执行人在申请立案时对自己的权利一目了然,强化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倒逼规范执行行为,有效防范了消极执行和乱执行问题。

■律师从业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 保障司法公正重要力量

2015年12月2日,全省律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积极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全面推进律师工作创新发展。“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延伸,在代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对司法公正最大的贡献。”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说。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执业律师15416人,居全国第八、西部第一,律师事务所1107家,居全国第七、西部第一。其中,有300多名律师是“两代表一委员”,他们在立法、行政、司法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执业律师以每年逾千人、律师事务所以每年70家左右的幅度递增。省律师协会从业内外聘请13名专业人士成立了行风监督委员会,对多起违规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同时,省司法厅要求各级律师管理部门逐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和机构信息公开、诚信档案、投诉反馈、失信行为披露等4项制度。逐步完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等5项监督机制,要求法律服务机构重点健全完善执业公示、统一收案收费、风险告知、利益冲突审查、重大敏感案件报告等五项制度。

首页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