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实习生 杨蕊欣
未按期获取检测结果、且导致患者重复抽血,家属强烈要求索要赔偿……日前,金堂县医调委组建了调解小组,以“背靠背”的方式与当事双方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避免了矛盾升级,并成功调处了这起医患纠纷。
患者曾某涛于2024年9月在金堂县某医院进行狂犬疫苗抗体检测。该患者曾6岁被狗咬伤并未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后在其他医疗机构完成疫苗接种,于金堂县某医院进行抗体检测。
因医院合作的第三方该项目的检验资质失效导致检测未按期完成。后经多方联系,获悉成都中抗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具有检验资质,同年10月17日,曾某涛等人前往机构完成检测,检测显示具有有效的抗体浓度。
检测完成后,申请人曾某涛的家属认为未按期获取检测结果、且重复抽血,要求支付医院产生的相关费,经过协商,他们从最初20万的诉求降到8000元,医院方同意也将支付的金额从2000元升到3000元。但是仍然未达成一直,双方后来甚至发生纠纷、派出所多次出警。
医调委接到调解申请后,由县人调协会副会长、全国模范调解员田发久、律师魏妮娜、综合部主任刘聃三人组成调解小组,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组织医患双方在县司法局二楼调解室进行调解。后又因家属(当事人)强烈要求、将调解地点变更到县中医院调解。
调解过程中,患方情绪比较激动,矛盾有所升级、疑发生肢体冲突迹象,调解陷入僵局。此时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与当事双方沟通,通过耐心的政策宣讲,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次协商,医患双方终达成共识,即医院方向患方支付5000元。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至此调解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