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两会·建言⑧丨省人大代表陈山:建议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

  
2025-01-20 14:31:1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校园欺凌是全球面临的难题。近年来,我省一些严重校园欺凌事件频频爆出,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此,省人大代表、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民盟成都市委副主委陈山带来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的建议”。


此前,就如何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问题,陈山与成都文理学院文法学院讲师田洋共同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文章《我国校园欺凌的防治:症结与关键》。陈山分析,当前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困难的症结有防治立法滞后、防治意识不高、防治能力不够、防治合力不足等四方面。“我国目前没有防治校园欺凌的专门立法,与校园欺凌有关的制度散见于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呈现出原则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不强等特点,缺少明确具体的执行方案和落地措施。”陈山进一步介绍,如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规定过于原则化,仅提及学校作为防治主体应履行的义务,各地方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内容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复,未进一步细化防治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

为此,陈山建议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学校防治和健全防治合力。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制定专项地方立法。陈山说,2018年天津市人大便制定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2020年辽宁省也将制定《校园欺凌防治条例》纳入了立法规划,这些做法值得借鉴。陈山认为,我省可以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关防治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情况;将制定《四川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纳入省级地方立法规划,进一步筑牢校园欺凌的责任体制,将实践中防治校园欺凌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形成稳定的法律条文。

二是强化学校防治,守住防治主阵地。陈山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及时全面实体化设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二是完善防治校园欺凌相关校园管理制度,三是常态化对各主体进行校园欺凌防治的专题培训。

三是健全防治合力,提高防治质效。陈山说,首先要加强人民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小组,形成定期会议制度,由各防治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其次,要鼓励高校、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参与防治,提倡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或组织机构组成反校园欺凌联盟,引导媒体开展反校园欺凌知识的宣传和推广,凝聚防治校园欺凌共识,形成反对校园欺凌的社会氛围。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