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文成
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本文围绕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从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三个维度浅谈基层检察院如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一、坚持更新管理理念,促进业务管理科学化
业务管理是总抓手,是统领,是宏观层面的管理,其管理的对象是检察业务整体,侧重于理念引领、业务分析等。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把握“三个管理”的重大意义。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全体干警及时转变理念,站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增强对“三个管理”的深度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法,系统规划工作全局,全面准确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的主旨要义,从过去的简单数据管理向综合管理、全面管理转变,构建“大管理”工作格局,在完整、真实、准确地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加强业务分析研判,切实把握业务发展态势、规律及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
(二)做实分析研判会商,实现业务闭环管理。科学的管理必然是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针对分析研判会商发现的问题,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找准问题症结,列出问题清单,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促检查,努力实现纠偏整改,真正解决检察业务运行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业务态势运行正常可控。如,通过业务数据分析,发现近年来“醉驾”案件剧增,撰写调研文章分析其特点、发案原因,从预防、治罪和治理并重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又如,针对醉酒驾驶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案件频发,而审查起诉中在主观明知上认定难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从销售源头环节加强宣传,推行对电动摩托车或者电动轻便摩托车购买者的书面告知手续,既有效预防此类犯罪,又防止定罪难。
二、坚持聚焦管理重点,促进案件管理规范化
案件管理是落脚点,是关键,是中观层面的管理,聚焦的是“案件”,包括案件管理的主体、范围、标准、程序、方式、手段等,是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程序和实体全方位的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受理流转,加强流程监控。打造“嘉美人和·金枫拂面”12309检察服务品牌,整合控申、案管等窗口职能作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鉴于员额检察官少的实际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建立轻罪案件由专人办理机制,落实好繁简分流。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智能软件或大数据监督模型,加大实质化、全过程流程监控力度,落实专人开展网上巡查,健全流程监控台账,加强对办案期限、信息公开等重要办案环节的预警提示,及时反馈并督促案件承办人整改落实,既实现案卡填录完整、准确、规范,又规范办案流程、促进办案规范高效。
(二)进一步厘清检察办案权限,加强办案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职权配置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检委会、检察长、办案部门负责人在业务管理中的职责和边界,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明确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的监督管理职责,压紧压实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对提请检委会讨论、报请检察长决定的案件的审核把关责任。建立起诉书、具结书、判决书“三书必审”机制,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对起诉书、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审核、全程留痕,承办人、其他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对判决书进行核查。加强办案组织管理,组建办案团队,深化协作配合,落实监督办案“九必查”机制,规范案件线索移送,深入推进综合履职,以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
三、坚持转变管理方式,促进质量管理精准化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定盘星”。质量管理是中轴线,是微观层面的管理,侧重通过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对办案质量进行审查、认定以及进行司法责任追究等结果应用,做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一)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自查互查评查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业务部门自评和案管部门专项评查相结合,常态化对所办案件实体要素、程序要素、治理要素等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交叉互查。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同堂培训,对个性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限期整改。同时,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将日常办案情况、案件评查结果等,作为提拔晋升、入额退额、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考核评价导向。
(二)建立健全反向审视机制。着力推进反向审视工作,召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反思工作会,一体抓好个案、类案和综合审视,推动个案整改、类案治理、建章立制、典型(优秀)案例培育,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强化内部监督,推动反向审视与案件评查、重大案(事)件风险评估、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衔接融合,将严的基调、严的作风、严的措施贯穿始终,切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让“六大纪律”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三)建立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回访机制。落实“三个善于”,注重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尤其是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域内影响重大的案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自觉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跟踪督促回访,推动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四)逗硬司法责任追究惩戒,实现反向倒逼。认真落实最高检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线索发现、移送、追责程序启动等,较真碰硬追责惩戒,强化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反向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促进检察办案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效果优良,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