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成立两个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哪些案子?有哪些职能?

  
2024-07-06 15:53:13
     

7月5日上午,四川省第一、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揭牌仪式。将作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与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成铁检察分院”)构成“两级三院”的布局。其中,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加挂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撤销,设立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


揭牌后,两个新成立的人民检察院都将办理什么案子?有哪些职能?对此,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第一、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

除了守护铁路、大熊猫,还有这些职能

“设立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并保留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是我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说,此次揭牌为我院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惟有感恩奋进、担当实干、敢闯敢拼,用优异成绩回报组织信任。

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自1980年成立以来,守护了平安铁路建设,见证了时代发展变迁,贡献了检察智慧力量。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为:负责四川境内涉铁路等交通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对成都市“5+2”中心城区涉金融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及其执行实施法律监督,依法提起涉铁路等交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如今,时代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即办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和四川境内涉长江上游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说,在继承发展“成昆精神”的基础上,凝炼出“团结奋进、创新争先、崇和守益、尚法为民”的院训,提出“夯基础、提质效、重治理、树典型、立标杆”的工作思路,全院干警统一了思想,锚定了目标。

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1982年成立,四十余载风雨兼程,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稳定,以实干担当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为:依法办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所涉区县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案件,依法提起四川境内涉长江上游、跨地(市)级行政区划的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成铁检察机关辖区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000多公里,其中高铁4500多公里;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面积1.9万平方公里,占公园总面积的87.7%,涉及四川省7市20区(县)。

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

“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完善四川法律监督体系、推动四川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希望两个地区检察院珍惜机遇、不负重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要求的实际行动;是创新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办理特定、跨区域案件专业化水平的具体举措;是提高检察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和公平、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加强打击跨区域犯罪和维护法治秩序的强力抓手。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指出,两个地区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的优势,通过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四川检察工作“两个跨越”。要适应特定、跨区域案件特点、司法办案规律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和铁路检察机关资源优势,创新办案机制和管理模式。两个地区检察院要按照新的发展方向和职能定位,按照“一二三”的总路径,立足铁检原有“一个职能”,做强做精;依托我省长江上游、大熊猫国家公园“两个生态保护重点领域”,体现“跨”的要求;拓展职务犯罪侦查、大交通、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三个方向”,实现“专”的特色,以高质效办案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四川实践。

“改革,意味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面临新的挑战。”四川省第一、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表示,为参与、见证改革而感到兴奋,希望能在全新的实践中更好履行检察官的职责,为四川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