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事儿,而很多家庭或图省事不签装修合同,或者图省心不仔细审核书面装修合同里的具体条款,导致后期验收付款时遭遇种种“闹心”情况。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装修合同约定不明确引发的诉讼,法官就大家可能遇到的问题给出了专业“避雷建议”。
【案情回顾】
陈某与某装饰公司之间因装修合同纠纷引发了一场诉讼。陈某委托某装饰公司为其位于青白江区的房屋进行装修,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仅约定了工程总价、工期等内容,未明确各装修子项的具体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装饰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工期完工,部分项目还未施工,陈某多次催促该公司加快工程进度,但某装饰公司停工后未再复工。陈某迫不得已向青白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装修款并赔偿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双方对已完工程造价未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只能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为此垫付鉴定费7000元。经鉴定,已完成项目的工程造价为6.5万元,而陈某已支付的装修款为10.6万元。最终,青白江法院在充分考虑双方证据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判决解除陈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判令某装饰公司退还陈某部分装修款4.1万元,同时支付因工期延误产生的违约金4500元。鉴定费由某装饰公司负担。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下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增长较快。该类案件主要体现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较为粗糙,仅约定装修总价,未详细约定需装修的各项目以及单价,导致纠纷发生后,双方对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各说不一,通过申请鉴定的方式确定,增加了诉讼成本。
法官提醒,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上平台和实地查看等方式,查询了解该装修企业的信用资质、施工水平和涉诉情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装修陷阱、减少纠纷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完善装修项目价款单价、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做好装修进度的留痕拍照等事项,后期即便发生纠纷,也可通过现场勘验、过程追溯等方式快速确定已完工程价款和违约责任,从而减少诉讼成本,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付军 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