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少审庭今日正式揭牌,首任庭长范玉透露了一个“小目标”

  
2024-04-18 16:48:4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我们今年初步目标是尽可能实现少年审判机构在全市中级法院的全覆盖。”4月18日,省高院少年审判庭正式揭牌,首任庭长范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一个“小目标”。

据悉,我省部分中基层法院陆续设立了少审庭,实现让“专门的法官做专门的事,专门的机构来办专门的案件”。此次省高院少审庭的设立,意味着我省向三级法院独立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的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伴随采访的深入,范玉还向记者透露了更多信息,例如少年审判工作面临的难点,少审庭接下来的重点工作,以及就全省少年审判工作的想法等。


为何成立?

范玉表示,成立少审庭的最重大的意义在于整合了省高院的内部力量,形成了“专门的法官做专门的事,专门的机构来办专门的案件”的新局面。

她进一步解释说,过去在省高院内部,有关少年司法的工作分散在研究室、民一庭、刑一庭等多个部门,“工作中,虽然各部门在完成自己的本职职责,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从事少年审判,势必会存在力量的分散”。

进一步而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综合性很强,需要国家、社会、学校等多方力量的整合。以前,省高院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对外综合沟通协调由研究室对接,民事案件方面由民一庭对接,刑事案件方面由三个刑庭对接,这就导致力量的分散与切割。

在此背景下,去年下半年,省高院党组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调研后认为成立少审庭的条件已经成熟。此后,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省编办的大力支持下,少审庭最终成立。

如何发力?

少审庭已然成立,接下来将如何破解此前在未成年人保护中遇到的难题?在采访过程中,范玉向记者介绍了“三维共治”的治理模式。

范玉说,少审庭要跳出办理走向治理,“在前端中端后端同步发力,通过三维共治的模式,让少年审判工作得到质的提升”。

具体而言,前端指的是诉源治理,重点是防范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发生。少审庭在办理涉及孩子抚养的婚姻纠纷中,要充分考虑纠纷对孩子的影响,加强对案涉父母的指导。15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在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中,通过口头告知、制发“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等多种形式,在案件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提示’针对的是父母的问题,最终的目标是保护未成年人,这就是前端治理。”范玉说道。

如何在中端发力?范玉举例说,比如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落实“双向保护”又坚持“宽容不纵容”。再比如,在该类案件中,还会考虑完善“一站式”询问、心理矫正、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等方式干预,为被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切实帮助。

后端指法院在诉讼后就发现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助力堵塞社会治理漏洞。

有何期待?

省高院少年审判庭的设立,意味着全省三级法院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的形成迈出了关键一步。这是全省法院持续深化少年审判改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贡献川法力量的有利契机,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据范玉介绍,我省部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已经建立了少审庭。从职责来看,省高院少审庭承担了统筹全省少年审判工作,统筹全省对外协调等工作,中基层法院的少审庭更多是着眼案件本身,通过前端中端后端进行治理。

总体而言,有些地区少审力量要突出一些,有些较为分散。范玉认为,部分基层法院出于资源有限性的考虑,可以不设专门的审判庭,但需有专门的人员。

少年审判被称为人民法院工作中“温馨的园地、希望的沃土、鲜艳的旗帜”,须久久为功。“我们今年初步目标是尽可能实现少年审判机构在全市中级法院的全覆盖。”范玉说道。

新闻多看点:首任庭长是什么样的法官?

据公开新闻报道,范玉战斗在刑事审判一线近20年,在履新省高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前是刑一庭副庭长。在刑一庭工作中,范玉接触了许多涉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是她十分关注的课题。

范玉认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复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对未成年被告人精准适用“双向保护”原则等问题,都需要充分运用司法智慧。同时,如何有效汇集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切实织密保护网,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也是值得深思的话题。

范玉坚定地认为,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后一道防线。她也坚信,刑法不是冷冰冰的,刑事法官也是温暖的,“心中有爱、永远向阳,这是属于刑事法官的温度”。

据此前媒体报道,范玉于2019年被最高法院评为“三等功”,2021年被四川省禁毒委评为“2018-2020年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绩突出个人,四川2022年十大法治人物(提名)。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