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按照“讲、学、训”活动计划安排,4月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第五次专题讲座,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围绕“司法视角下的地方立法”作主题授课。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主持讲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县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听取讲座。
王树江从地方立法和司法保障的关系、我省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的差异和困境、地方性法规在司法实践中援引情况的分析、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适用价值等四个方面,着眼司法视角,结合司法实践,用生动形象的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地方立法的历史渊源,展现了地方立法与司法保障同频共振、同心同向的紧密联系。地方立法和司法机关对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王树江希望把握好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的有效途径,推动地方立法与能动司法的融合互促,依法依规用好司法建议助力地方立法修改完善,持续推动立法与司法的衔接互动、共荣共促,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专题讲座主题鲜明、逻辑严密、精彩生动,对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有了更深的认识,特别是如何更好联结立法供给端和用法需求端,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启发效果。与会人员表示,将以本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一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探索建立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衔接机制,共同推动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更好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