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实习生 刘心雨
4月3日,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近期,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森防指办)和省林草局相继就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性做好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当前火灾多发连发势头,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我省正处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最紧要时段。攀西、川西等重点地区天干物燥,干雷暴和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加之清明节期间,祭祀用火与春耕生产、踏青旅游、施工作业等野外用火因素交织叠加,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
通知强调,要全面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十户联保”作用,把火源管控、预警监测、扑救准备、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各项具体工作抓到实处、落到人头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清明节期间,各级责任包干领导(干部)和省森防指包县联系督导成员单位厅级领导要下沉一线、蹲点督导、靠前办公,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协调指导扑救。
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省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林牧区、公墓、坟场等重点区域,以及重要目标、重要设施等开展排查,动态更新监管台账,采取清理杂草开设隔离带、增湿作业等措施降低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在高火险时段对重点地区实施封禁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火源火种进山入林。要增设检查卡点,加大巡查巡护频次,严厉制止和查处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的墓地和零散坟头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点蜡、烧纸等行为。
加强应急准备。强化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突出做好大风、雷电等极端性、突发性气象活动实况监测和预警预报,坚持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热点2小时反馈和火灾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完善清明节专项应对方案,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在坟墓集中地段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水源,开展带装巡护,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反应、重兵投入,科学安全有序处置、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切忌急躁蛮干,坚决防止人员伤亡。
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重点加强对外来祭扫人群的宣传引导,讲清野外祭祀用火危害性,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做到文明、绿色、安全、无火祭扫。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公开承诺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各中小学要开展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教育,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