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玲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法官,我们家庭不富裕,我和他爸长期在外打工,平时很少与儿子沟通。事情发生后,谢某已休学在家,已产生了明显的抑郁情绪,我们都非常担心,面对这9万多的赔偿款,我们实在无力支付这么多……”近日,自贡市自流井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接到一个外地来电。
原来,在2022年6月,16岁的邓某经20岁的谢某介绍至自贡市某酒吧工作,期间邓某主要从事酒水推销工作。同年7月,邓某在酒吧饮酒后,借用谢某名下的摩托车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后,邓某父母将涉案酒吧及谢某诉至自流井法院。
经审理判决,涉案酒吧及谢某分别应向邓某支付9万余元的赔偿款。因酒吧及谢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邓某父母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自流井法院承办法官收案后立即联系酒吧相关负责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酒吧负责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赔偿款9万余元。但在执行谢某的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措施并未发现其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历经丧子之痛后催促执行,一边是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情绪激动,一道保护申请执行人债权与保障被执行人生活的“平衡题”摆在了执行法官的面前。
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谢某家人,希望其家人能共同想办法凑齐赔偿款项。法官还多次联系申请执行人,告知其谢某的现状,希望申请执行人能体谅谢某和其家庭的困难。
在多方反复沟通及释法明理下,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谢某的实际情况,也感受到法官在本案中做出的努力,决定做出让步。谢某家人也拼尽全力凑出6万余元,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赔偿款。
拿到赔偿款后,申请执行人向承办法官说:“好几次,我们都想要放弃了,但法官都没放弃,一直在坚持,谢谢您!”。被执行人也向承办法官说“谢谢您,救了我们一家人,孩子未来的道路还很长,我们会好好教育引导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