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土壤风险源5696家 四大举措推进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2024-03-27 17:18:5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关乎人民群众是否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预防为主”列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首要原则。近年来,我省如何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3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的措施和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省先后开展的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等系列土壤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区域土壤污染风险点多面广。基于这一省情,我省近年来始终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系统治污,进一步完善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

坚持依法治污,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初步构建起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四梁八柱”。2023年7月1日,《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填补了我省土壤环境管理地方性法规空白。在全国率先制修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细化了“三块地”具体管理要求。出台《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补充了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土壤污染物限值。

坚持精准治污,结合全省土壤污染情况及区域分布特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农用地管理“控源头”,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管理制度、农用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制度。工矿用地管理“防新增”,实行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制度,依法依规将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控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督促名录内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建设用地管理坚持“守底线”,实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坚持科学治污,成立专家队伍常态化指导帮扶企业,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工作流程和指南,建立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坚持系统治污,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探索土壤污染联防联控和协同共治新路径,探索土壤污染源头分区防控“四川模式”。

一系列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有效降低了我省土壤环境风险,保护和改善了土壤环境质量。目前,我省已排查土壤风险源5696家,确定高风险区域77个,实施“一源一策”“一区一策”差异化管理,基本形成全省风险管控“一张图”,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在产企业和园区风险管控初见成效,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