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3月16日,省检察院公布了2023年1至12月四川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75万人。
刑事检察 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75万人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75万人;不捕2.15万人,不捕率43%。共决定起诉7.88万人,不起诉2.51万人,不诉率24%。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8%;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6%;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6%。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800余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500余件次,监督采纳率99%。共提出抗诉38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310余件,占审结总数的91%。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30余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390余人次;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2400余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2600余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1900余件。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90人。
民事检察 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00余件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570余件,其中提出抗诉2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40余件。抗诉改变率98%,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5%。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0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9%。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9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9%。2023年1至12月,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530余件。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700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300余件。
行政检察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400余件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00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余件。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90余件,同期采纳率100%。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00余件。 全年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400余件。
公益诉讼检察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00余件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00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50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6400余件。全省检察机关共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00余件。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000余件。同期,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
未成年人检察 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00余人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90余人,不捕1700余人,不捕率为6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200余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700余人,不起诉1600余人,不诉率48%。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300余人,占审结数的3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100余人。
知识产权检察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00余人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00余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270余人和300余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0余件。
控告申诉检察 实际救助3300余人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18万件;重复信访3900余件。受理国家赔偿申请60余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10余件。全省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3300余人。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07万件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07万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1900余件,占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87万件,占94%。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20万件;民事、行政检察类3900余件;公益诉讼检察类2400余件。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1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