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神器”能治百病?小心陷入养老骗局

  
2023-07-18 16:14:29
     

蔡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都说“包”治百病,你可曾见过“按摩仪”治百病?戴上这个按摩仪,糖尿病、脑梗、高血压全都离你远去,治病是假,骗钱是真,近日,在营门口法庭派驻消费者权益保护多元解纷中心的工作人员调解下,商家全额退款给消费者,而消费者退还案涉医疗器械。

邓某经营成都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要推销多功能理疗仪、理疗床及床垫,通过“到店免费理疗”等方式吸引、诱导老年人购买理疗仪。60多岁的钟爷爷在店内理疗期间,邓某将仅有保健功能的减肥按摩仪宣传为“可以治疗糖尿病、脑梗”的“神器”推销给钟爷爷,钟爷爷信以为真,花费17000元购买了这件医疗器械,且商家未开具发票。

后钟爷爷的儿子钟某投诉至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工作规程,该案流转至金牛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处理。

钟某:“你们是虚假宣传,我父亲是被你们骗了才买的按摩仪,而且你们也没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我要求退款。”

商家:“我当时明确告知了钟爷爷关于按摩仪的实际功能,不构成虚假宣传,你无凭无据想反悔,我拒绝。”

由营门口法庭派驻消费者权益保护多元解纷中心的工作人员主持双方调解,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引导当事人秉承解决问题的目的进行友好协商,但由于双方对于事实认定存在较大分歧,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

为还原案件事实,解纷中心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案涉商家相关情况,从多渠道了解其推销产品的具体方式;在掌握一手调查的基础情况后,工作人员向双方细致释明了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的界定标准及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经过第二次调解,双方在解纷中心工作人员的促成下达成合意,由商家全额退款,消费者退还案涉医疗器械,该纠纷就此了结。

法官说法

商家通过夸大、不实宣传的方式向不特定的老年人推销售卖医疗器械,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对于销售医疗器械的商家,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被行政执法机关认定为发布虚假广告或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若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向商家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即“退一赔三”),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受欺诈方主张撤销相对方以欺诈手段,使消费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此类消费维权过程中,能否举出足以证明医疗器械销售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虚假宣传行为的证据,是成功维权的核心要素。

法官提示

老年消费者购买家用医疗器械应注意识假、辨假、防诈,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一是查看经营者资质。要到正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验看其是否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

二是查看产品资质。医疗器械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辨别真假。有一些非医疗类目商品宣传具有治疗功效,如一些宣称含保健功能的衣服、帽子、鞋、袜、手镯、耳环等,并不属于医疗器械。

三是要索取发票。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正式发票是购买凭证,在产品保修、质量投诉中用处很大,一些非法销售商家往往没有正式票据,所以千万不能图省事、贪便宜而不要发票。                                                     

编辑:王硼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