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6月2日,成都中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成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2年)及2022年度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至2022年,成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5034件、审结4941件,结案率达98.15%。
成都法院从四个层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依法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81件,判处罪犯742人、罚金2965万余元。
妥善推进处置环境资源民事纠纷,办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080件,妥善处置噪声、固废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和水、电、气、热力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纠纷。
依法审查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办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573件,坚持对环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支持职能部门申请对水、大气、固废污染行为的强制执行。
努力促进受损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4件、行政公益诉讼10件,坚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全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成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四大重心:归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不断推进审判方式专业化,明确“案由+法条+诉讼请求”识别方式和“环境要素+环境行为”识别标准,构建“院庭长+专家”审理模式,调审联动推进环境资源纠纷有效化解。
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加强生态司法修复协作,联合成都市职能部门共建恢复性司法机制,建立武侯、金堂、蒲江3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补植复绿6441株、增殖放流16万余尾、修复耕地633.68亩、认购碳中和量100吨。
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环境司法保障能力,制定服务保障成都污染防治攻坚战、“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等实施意见,联合德阳、资阳、广汉法院分别在沱江源头、上游、中游打造3对“纽扣法庭”。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调研,不断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联合在蓉高校签署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框架协议,建立教育示范基地4个,多篇成果获全国法院学术相关奖项并被《法律适用》等期刊刊登收录。
五年来,成都法院环资审判取得了四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实现精专突破,在成都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全市法院设立近30个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推进环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发挥审判职能,探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及恢复性司法归口审理模式,坚决守护生态环境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完成立柱架梁,探索“恢复性司法执行+社会化综合治理”的成都实践,参与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坚持善做善成,陈某某诉某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入选第三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中国环境司法案例,迈出环境资源审判走向国际关键一步。
下一阶段,成都法院将紧扣五个着力点,为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成都新篇章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司法保障。
聚焦环资审判高质量发展持续用力,贯彻落实恢复性、预防性、协同性司法理念,打造担当型、学习型、实战型、全能型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全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聚焦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持续用力,完善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协作机制和司法执行配套制度规则,实质化运行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营造爱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的良好氛围。
聚焦长江上游生态治理持续用力,加强沱江岷江流域司法协作和成渝司法一体化等异地司法协作力度,助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用力,着眼绿色低碳企业发展的司法保障需求,细化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新试点工作举措,助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聚焦“天府粮仓”建设持续用力,凝聚问题磋商、数据共享、修复共治、多元解纷、宣传教育合力,挂牌运行“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打造粮食安全司法保护成都品牌。
会上,成都中院还发布了成都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包括:谢某某、牟某某滥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杨某某、邓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罗某诉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某投资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某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诉省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及省政府行政复议案;某纸业有限公司诉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环保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