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欢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雍剑波
为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和教育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4月10日,记者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广安市中级法院发布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广安法院持续提升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水平,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强化线上线下查人找物,依法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移送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尽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活执行措施,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着力破解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加速实现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案例一 人身交付柔性执行 释法明理促进履行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案
【基本案情】刘某某与张某某感情破裂,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婚生子归刘某某抚养。因小孩一直在张某某处生活学习,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孩子交由其抚养。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态度坚决、互不相让、情绪激动,无法协商沟通。前锋区法院考虑到该案涉及人身交付,积极协调双方,劝解被执行人张某某按照生效调解协议履行,并告知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同时,积极联系孩子所在学校老师、社区工作人员,向张某某说明孩子目前成长情况,分析孩子跟随刘某某成长的有利条件。最后,张某某同意将孩子交由刘某某抚养。
【典型意义】本案属于抚养权执行。执行法院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未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将未成年人强制交付给刘某某,而是基于亲情关系、婚姻家庭、儿童心理等方面考虑,多方协调,充分沟通对话和释法明理,增进彼此理解和尊重,最后双方达成共识,顺利实现人身交付,为孩子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成长环境。
案例二 “活封活扣”解难题 助力民企渡难关罗某某等3人申请执行武胜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基本案情】因武胜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罗某某等3人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罗某某等3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3万余元。因该公司未履行,罗某某等3人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查明,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无银行存款,但有21辆快递车,从事快递业务。执行法院对该公司21辆快递车采取“活封活扣”,准许使用,但不能变卖或者转卖。同时,执行法院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公司从2023年1月起每月支付1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随后,执行法院及时解除该公司失信和限消的强制措施。目前,该公司已成功从银行筹集了资金,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付款义务,公司运转良好。
【典型意义】本案是执行法院巧用执行组合拳帮助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执行过程中,法院深入走访被执行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采用“活封活扣”的措施,积极推进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主动运用信用修复机制帮助民营企业实现银行信用贷款,使其快速恢复生产、履行和解义务。
案例三 优立优执保民生 高效保全促和解粟某某与周某、邻水某食品店财产保全一案
【基本案情】包某某带领外孙女许某某在周某经营的邻水某店购买商品时,被该店招牌砸中,致包某某受伤和许某某死亡。许某某的母亲粟某某于2022年9月20日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同日,邻水县法院便进行了立案、网络查询,并对周某、邻水某店的银行存款20万元予以冻结,对周某名下的房屋予以查封。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周某先行支付粟某某赔偿款20万元。最后,该案经邻水县法院调解,由邻水某店分期赔偿粟某某剩余各项损失。
【典型意义】本案体现了执行法院对涉民生纠纷的快速反应、积极作为。于当日立案,当日实施网络查询,当日高效精准保全财产,同时促使被申请人先行支付部分案款,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基础上,推动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推动了涉民生纠纷的妥善化解,既彰显了司法加速度,也释放了执行工作的温度。
案例四 府院聚合力 联动助执行张某等21人申请执行华蓥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系列案
【基本案情】张某等21人因华蓥市某农业科技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生效仲裁裁决该公司向张某等21人支付40余万元劳动报酬。后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张某等21人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查明,该公司在华蓥市某村租赁土地修建了多个玻璃温室大棚,除此之外,无可供执行财产。华蓥市法院拍卖了玻璃温室大棚里部分废旧机器设备。由于该公司拖欠土地租金,华蓥市法院在向买方交付机器设备时,受到了当地村民群体阻挠。华蓥市法院主动联系公安和当地政府召开协调会,共同制定研究方案,并分工具体实施。最后,在法院和政府联动下成功将拍卖的机器设备全部顺利交付。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21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兑现、买受人机器设备的交付,以及村民租金和就业保障等问题,矛盾复杂、尖锐,仅依靠法院的力量无法顺利执行。执行法院充分调动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力量,发挥府院联动作用,通过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协调配合,顺利实现了机器设备的交付,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案例五 拒不支付抚养费 善意执行唤亲情李某乙申请执行李某甲抚养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因李某甲未按照与杨某的离婚协议向婚生子李某乙给付抚养费,李某乙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2万元,并从2021年8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甲未履行支付义务,李某乙向岳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查明,李某甲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限消、限制出境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春节期间,执行法院在发现李某甲的行踪后及时将其强制传唤到法院。李某甲称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且杨某不配合其探望孩子。执行法院通过释法说理,让亲情归位,最终杨某同意减少李某甲前期所欠的抚养费,降低后续抚养费标准,并承诺配合李某甲定期探望孩子。
【典型意义】本案系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强制执行,执行法院秉持情理法并重的理念,了解被执行人不支付抚养费的症结,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解除被执行人的顾虑,使李某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使其态度从躲避、抵触、抗拒,转化对主动履行抚养义务,确保其按时给付抚养费,同时保障了其探视权,从根本上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引发反复执行的可能,既让双方重拾了亲情,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六 灵活执行方式 兼顾双方权益邓某申请执行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0年11月,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搭载蒲某等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蒲某死亡,蒲某的丈夫邓某将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唐某应负部分赔偿责任。因唐某一直未履行完毕赔偿义务,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查明,唐某名下仅有一套住房,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住房现系唐某及其家人共同居所。广安区法院查封该住房后并未立即处置,而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法院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唐某用该住房进行抵押贷款以履行赔偿义务。2023年2月2日,唐某的抵押贷款发放到账,广安区法院遂将该贷款扣划给邓某,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该案执行法院并未直接将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予以拍卖,而是充分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利的兑现问题和被执行人的家庭居住问题,多次进行协调沟通,灵活执行方式,促成被执行人用房屋贷款还债,切实兼顾和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的妥善化解,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体现了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案例七 创新执行措施 预处罚显成效黄某某等23名农民工申请执行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等23名农民工因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未向其支付劳务报酬,分别提起诉讼,邻水县法院判决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其劳务工资共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其义务,黄某某等23名农民工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拒收邻水县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经调查走访找到其实际经营人崔某,向其释明法律后果,但崔某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随即向该公司发出预处罚通知书,书面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准备对该公司罚款伍万元、对崔某拘留十五日。在收到预处罚通知书后,崔某和该公司积极筹集款项,该公司一次性兑付了所有案款。
【典型意义】本案中,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执行法院创新执行措施,在对被执行人作出正式处罚前,向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通知书,以书面法律文书的形式告知、提醒,发出“惩戒预警”,促使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
案例八 司法拘留促执行 惩戒理解同考量廖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谌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谌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致使廖某受伤,经法院判决谌某承担6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因谌某某一直未支付赔偿款,廖某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查明,谌某有务工收入,但谌某拒不申报,也不履行义务。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释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又组织谌某所在乡镇人大代表、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对谌某作思想工作,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但谌某仍拒绝履行。执行法院遂依法对谌某予以拘留十五日。谌某被拘留后,后悔不迭,其家人积极筹款,三日内履行完毕所有款项。经谌某家人申请,执行法院作出提前解除谌某拘留的决定。
【典型意义】本案中,执行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妄图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谌某决定司法拘留,体现了惩戒“老赖”绝不手软。随后,谌某亲属代其履行了义务,综合考虑谌某认错态度、身体状态,以及继续拘留无法正常务工等情况,执行法院予以提前解除司法拘留,以正向激励被执行人自愿、主动履行。
案例九 “亮剑”拒执 共筑诚信杜某申请执行何某某劳务合同案
【基本案情】杜某因何某某未支付抗震支架劳务报酬向法院提起起诉,经调解,何某某向杜某支付劳务报酬9080元。因何某某未履行,杜某向邻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何某某在明知其家属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不但不支付杜某劳务报酬,而且利用微信账户收取他人转账,金额高达6万余元。执行法院固定了其规避执行的证据,于2022年7月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何某某庚即与杜某达成和解并主动履行债务。2022年9月,何某某因犯拒不执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本案中,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固定证据,移送被执行人拒执线索,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彰显了法律威慑力,有效打击了拒执行为,同时,也促进了申请执行人劳务报酬的兑现,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护航了社会诚信体系构建。
案例十 “执行不能”陷困境 司法救助暖民心陈某甲申请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冯某因家庭琐事纠纷故意杀害陈某。人民法院判令冯某向陈某等人支付附带民事赔偿款37260元。刑事判决生效后,陈某甲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广安中院对冯某名下存款30000元予以扣划,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此外,未发现冯某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冯某在服刑,暂无履行能力。执行法院经调查走访,发现被害人一家因丧失主要劳动力,家庭经济陷入困难,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在读,另有2名高龄老人。执行法院遂主动引导陈某甲等人申请司法救助,及时发放了救助款项,适当缓解申请执行人一家经济困难。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的执行,执行法院在加大强制力度的同时,同步开展对被害人家属的走访慰问,对于存在困难的被害人家属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被救助人重拾生活信心,走出生活困难,充分展示了执行工作“刚柔并济”的特点,彰显了司法温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