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赔偿一万元”“儿子是市长?”……街头纠纷引发不实传言 成都警方:两名造谣者被行政拘留

  
2024-05-17 14:38:04
     

  12日16时22分,成都市成华区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发生一起吉普车车主与路人的口角纠纷,小事件却因为“儿子是市长”“家属是当官的”“要求赔偿一万元”“被现场放走”等一系列不实信息在社会引发广泛关注……15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就公众关注的问题发布警情续报,警方对一系列不实信息进行了调查回应,并对散布不实言论的张某和饶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5名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事件回顾
  
  小纠纷引群众围观

  
  5月12日16时22分,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接一女子报警,称自己的车辆被人损坏,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经公安机关询问双方当事人、询问证人、调取监控等工作,查明:当日16时16分,张某某(男,41岁)酒后路过长融街时,触摸敲打停靠在路边的一辆黑色JEEP越野车,被车主罗某(女,65岁)发现后口头制止,随后,张某某继续往前行走。罗某检查车辆后发现车辆右后方挡泥板有划痕,便立即驾车至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追上张某某。罗某质问张某某将其车辆划伤并要求其道歉,遭到张某某否认,两人随后发生口角、相互指责谩骂,进而发生抓扯。
  
  民警到达现场后,准备将张某某、罗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时,张某某拒不配合、执意离开,民警依法进行口头传唤无效后,强制将其带离现场。
  
  出警民警的介绍和记录仪显示:张某某不愿意回所,前后4次准备离开现场,并推搡民警,民警多次告知需配合调查,又口头警告2次无果,最终在增援警力协助下,依法对张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带离现场,并告知了围观者“公安机关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现场可以拍摄视频,但不要断章取义”。民警准备将罗某及其车辆一并带回派出所时,现场聚集大量围观群众无法顺利驾车离开,17时35分,民警驾驶警车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目前,张某某和罗某已协商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
  
  警情续报
  
  网络传言均为不实言论

  
  此次事件发生后,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家属是当官的”“要求赔偿一万元”“被现场放走”等信息在网络传播,在警方早期通报中,这些内容经查均不属实。公安机关也依法对造谣的张某(男,25岁)、饶某某(男,21岁)予以行政拘留。
  
  警情续报中,警方就几个关键的造谣信息进行了调查回应。
  
  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查明:罗某为成都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警方通报: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警方通报: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违法处罚
  
  7名违法者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同时,警情续报详细通报了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5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如何治理谣言?法律是最好的武器!
  
□本报评论员 贾知若

  
  如同多年前的一句“我爸是李刚”,近日,“我儿子是市长”,在“吉普车车主与路人发生口角纠纷”中触动了大众的神经。不过,事件很快出现反转。15日,成都成华公安发布《再通报》,就网传“儿子是市长”“要求赔一万元”“打对方耳光”等进行全面辟谣,造谣者和现场扰乱公共秩序者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如何制约之?如何还公众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这是接下来值得继续讨论的话题。
  
  首先,公众关于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的呼吁,需认真看待。数年前,中国人民大学信息法中心主任张新宝教授说过,“从世界范围来看,入罪的门槛在不断提高,一个社会里面被定为犯罪的成员越来越少,也表明了社会的进步。”现代法治思想应该是这样,不因民意汹涌而彻底动摇。事实上,近年来,网络造谣的违法成本已经有提高的迹象,我国刑法也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探究当下网络谣言丛生的缘由,很有必要。移动互联网时代,流量为王,动动手指和键盘相对容易。再者,技术的进步也让造谣得以进化。公安部今年公布的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中,多起使用人工智能工具造谣的案件引起关注。在“广州限制外卖配送”谣言案中,涉案人员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批量生成“外卖配送将被禁止,餐馆只能提供堂食和到店取餐服务”等不实文章进行引流牟利。相比传统的造谣,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虚假文字信息、图片、视频,危害更大,迷惑性更强,扩散范围更广,还可面向特定受众精准投放……
  
  谣言产生的动机及方式已经有了巨大改变,具体的司法治理实践则同样需要与时俱进。
  
  击败谣言的只能是真相,而法律是最好的武器。调查事实、发布真相……这给相关政府部门的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网,应让造谣者承担法律责任,付出应有的代价。此外,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广大网民的辨别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不再是一句口号,方能有效地抵御谣言的病毒式散播,谣言自然也就没有了生长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