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制度 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从“破坏者”向“保护者”转变

  
2024-03-20 09:52:52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盗伐“琴木”后,社矫人员“赚”起了“个人碳积分”,这是怎么回事?近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首创“环境损害→承诺书→低碳行为→碳积分核销→环境修复”的闭环畅通式“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制度,引导环境资源案件社区矫正人员树立绿色发展、绿色低碳理念,主动将生态保护意识转换为行动自觉。
  
  2021年3月,松某某伙同吴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阿坝州一处原始林区内2株太白深灰槭砍断,并以1.8万元的价格将断取的木材贩卖给黄某,二人各分得9000元。之所以这样做,仅仅是因为太白深灰槭的树桩纹路特别贴合钢琴、小提琴等纹路,有人在专门收这个作为“琴木”售卖。经鉴定,二人盗伐的2株太白深灰槭立木蓄积量6.63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3.779立方米。
  
  2023年8月10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根据被告人松某某具有犯罪前科、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以被告人松某某构成盗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根据被告人吴某某自愿承诺履行个人绿色低碳行为,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首等情节,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吴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令二被告承担相应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期间损失费。
  
  “本案在全省首创缓刑考验期‘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制度,被告人吴某某自愿签署‘低碳行为承诺书’,承诺通过‘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App,认真践行绿色低碳行为以获取碳积分,法院认可其承诺效力。”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庭长冯文婷介绍,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制发《低碳行为令》并请当地司法局协助执行,以确保承诺内容的有效实现。吴某某在6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积极参与公益劳动,履行垃圾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行为,在当地司法局监督下,每月完成“个人碳积分”登记。
  
  目前,法院已收到当地司法局回函和证明书,被告人吴某某已合格完成绿色矫正。
  
  依托于“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App,成铁二院与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各地司法局加强联动,对环资案件被告人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开展有针对性的绿色低碳教育和行为替代生态修复活动,同时,引入碳普惠积分制,以“个人碳积分”的形式将其减碳行为和义务予以量化,并纳入社区矫正监管方案,通过践行低碳行为深化绿色矫正,引导社区矫正人员树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真正实现“破坏者”向“保护者”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