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及水利工程作用 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揭牌

  
2022-11-16 14:23:30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蒋京洲)昨(15)日,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揭牌仪式在都江堰市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郭亨孝共同为示范区揭牌。
  
  为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及水利工程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夯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基础,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决定共同建立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
  
  在冯键和郭亨孝的见证下,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先琼与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共同签署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共同建立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的框架协议〉》。
  
  郭亨孝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四川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强化协作,为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证。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水污染、水利工程破坏等行为时有发生,全面开展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尤为迫切、十分重要、意义重大。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决定共同建立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既是公益诉讼在四川水利工程保护实践中的首例,更是都江堰灌区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灌区榜样三年行动的代表性成果。全省水利部门将以此为契机,与检察机关创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全面推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冯键在讲话中表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工作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同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决定共同建设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构建都江堰灌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工程保护合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更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千河之省、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生态区位,以建立都江堰灌区公益诉讼示范区为契机,不断加强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中的协作配合,切实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河湖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修复河湖水生态,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共同为推进美丽四川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