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不断加强 已移送非事故类线索34起

  
2022-06-29 10:02:4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蒋京洲)记者从昨(28)日召开的全省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通气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和事故调查中的行刑衔接工作不断加强,采取多种手段解决案件办理中的衔接问题,有力打击和遏制了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省应急厅已向公安机关移送非事故类行刑衔接的案件线索34起38人。

 

  据悉,2019年12月,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四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机制上形成了合力。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今年5月,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证据要素与移送流程》,明确待证事实收集固定和审查判断证据范围,规范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的收集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证据材料的移送与审查流程,解决证据收集使用标准不统一等相关问题。

 

  据介绍,在今年省政府提级调查2起较大事故中,省公安厅第一时间派出民警参与事故调查,及时将涉嫌犯罪的12名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就事故调查组移送的4名人员进行补充调查侦查。省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事故调查监督和移送司法监督。省安委会对每起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核,并书面征求省公安厅意见。省应急厅在办理行政执法涉嫌犯罪的案件过程中,主动邀请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经办部门人员共同讨论研究案件。

 

  据统计,2021年以来,省政府提级调查3起较大事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8人。省安委会挂牌督办12起事故,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2起30人。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将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纳入重点检查执法内容,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非事故类行刑衔接的案件线索34起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