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保“百日攻坚行动”收官

  
2017-01-25 09:22:41
     

3 个半月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 1751 件

我省环保“百日攻坚行动”收官

本报讯(记者夏修露)1月22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用好法律武器,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自2016年9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51件,处罚金额8932万元。

据介绍,行动期间,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51件,处罚金额8932万元,超出去年全年处罚金额的10.82%。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0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数的150%;查封扣押案件54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数的42.11%;限产停产案件140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数的225.58%;移送行政拘留79起,超出去年全年件数的58%;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起。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严监管执法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在全面梳理总结攻坚行动中应用的有效手段办法和思路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运用的机制成果,并将其逐步固化下来,加快推动形成“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执纪问责”的环境监管新格局。

●案例点击

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2016年10月,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对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脱硫设施擅自停运,燃煤锅炉废气未经喷淋脱硫处理直接排放,烟道旁路挡板在非紧急情况下全部开启。省环境保护厅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违法建设案

2016年10月,成都市大邑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开展“双随机”检查,发现成都松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湿拌砂浆生产线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大邑县环境保护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该公司处项目总投资额1%的罚款,计5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暗管排放生产废水案

2016年12月,资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资阳市雁江区坪坪纸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设置暗管排放生产废水,且拒不配合执法检查。资阳市环境保护局立即组织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查明该企业确实存在私设暗管排放废水的行为。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雁江区公安分局。

数据造假逃避监管案

2016年11月,南充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高坪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联合对四川南充六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向环保部门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且对设施违规进行变动操作。南充市高坪区环境保护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1851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案

2016年11月,绵竹市环保局对绵竹市板桥镇鑫钛废旧物资回收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废旧铁桶清洗废水经厂区雨水沟进入沉淀池,通过PVC管排入外环境。废水中检测出氰化物排放浓度达1.30mg/ L。绵竹市环保局责令该厂停产整治,处以罚款1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绵竹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