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亿非户籍人口城市落户方案公布
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同城同权”
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在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同城同待遇,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全面放开农民落户条件(小)《方案》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是《方案》确立的首要任务。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将跟踪审计落户情况
在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方面,《方案》要求,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确保落户后在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同城同待遇,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在强化监测检查方面,《方案》提出,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强化专项检查和政策效果,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
确保落户后“同城同权”
可以看到,呼吁多年的“同城同权”在《方案》中得到体现。例如,进城落户农民被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可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