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锫培)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常务会日前原则通过《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从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等6个方面明确了我省欠薪法治建设任务。到2020年,我省将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此外,我省还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施意见》结合我省近年来推行以源头性欠薪问题部门处理责任制、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责任制和属地政府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的有效实践,对我省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并强调继续推行我省责任制体系,并由此推动形成既切实保实际,又能引领农民工群体转型和建筑产业发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