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派出11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导巡查
明察暗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开永丽)记者昨(18)日从省依法治省办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我省将在8月31日前派出11个督查组,对各市(州)、县(市、区)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巡查。
据省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督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和省第十三次执行工作联席会的要求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重点督查三方面内容
记者了解到,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本次督导巡查的主要内容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安排部署及组织保障情况,包括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和单位部门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完善机制、召开会议、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组织保障等情况;二是网络执行查控、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失信联合惩戒等执行信息化建设开展情况,包括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成、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旅馆业住宿登记、婚姻、税务、有价证券、保险、理财产品、公积金等信息的网络查询、控制、处置情况;2013年制度施行以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单位联合惩戒及反馈情况;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建设运行情况;三是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包括今年来各市州(含辖区)执行收结案、标的到位金额和到位率,积案清理,案款清理,执行救助;“执行规范年”和“百日执行攻坚战”活动开展,强制执行措施运用及执行改革等情况。
督查后将出整改建议
本次督导巡查采取明察暗访形式,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基层座谈、约谈问责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市、县解决执行难工作实际。根据要求,督查组将根据督查情况提出督查问题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工作要求。完成督查后,督查组将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被督查地区解决执行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开展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