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健全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
涉旅企业扰乱秩序将被“约谈”
本报讯(记者 梅戈飞)我省将进一步健全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4月8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全省旅游行业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了2016年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及旅游行管重点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对具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涉旅企业,将由相关涉旅部门负责人员对企业法人进行“行政约谈”。
推进旅游综合监管
据悉,省旅发委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将明确各级政府及涉旅部门履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职责任务,落实涉旅企业的主体责任,解决我省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我省旅游市场依法、安全、有序、规范。
与之配套的是旅游综合监管案件协查督办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各级政府及各涉旅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涉旅投诉案件和涉旅违法违规案件移送转办、协查协办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各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协调机构将建立督查督办和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此外,我省将健全旅游综合监管“行政约谈”制度,对涉旅企业在经营中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连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将由相关涉旅部门负责同志对企业法人进行“行政约谈”。
加强旅游与司法衔接
对于旅游部门执法监管方式的创新,会议要求加强旅游执法与司法相衔接,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将以往旅游部门“单打独斗”转换到综合监管。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协调监管;加强旅游诚信协同监管,建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
为了保障依法治旅工作的有序推进,各个涉旅部门将继续深入推进“四个突破”:在重点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线路推行使用网络(电子)发票,并进一步扩大使用覆盖率;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客运市场“打非治违”,完成全省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标识的配置工作;进一步健全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行失信惩戒;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旅规范市场的宣传力度,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同时,还将抓好旅游综合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和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