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14日上午,记者在省司法厅一楼省法律援助中心碰到了前来咨询的张阿姨。“现在和学校达成了调解协议,要是以后政策出现新变化,我们还能要求调整协议吗?”早上10点,张阿姨就出现在了法援中心。
据张阿姨介绍,1982年,她的儿子小明在某小学上学期间被人推倒致残,伤人者却一直没有被找到,张阿姨一家认为学校应该担责,并为此奔波了30多年。2014年在民政部门协调下,签下调解协议,小明在享受低保的情况下,每年能拿到5000元的补贴。“签订协议以后,我们又担心,万一出现新变化,我们还能继续主张自己权利吗?”张阿姨问。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张娟耐心解答了张阿姨的疑惑,并做了详细的记录。在送走张阿姨的时候,张阿姨感慨道:“想不到这里新年第一天工作态度这么好,效率这么高!”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告诉记者,全省的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了休息日值班制度,春节也没有停止工作。“从去年12月起持续3个月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也一直在进行中。截至今年1月30日,全省已受理农民工法援案件1200余件,为3100多名农民工讨回欠薪、工伤赔偿金等4500多万元;提供法律咨询17000人次。”王晓林说。
记者看到,当天虽然气温“塌方式”下降,但省司法厅各个业务部门却并不冷清,工作人员都已全部到岗到位,精神饱满的开始了新一年紧张而有序的工作。
本报记者 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