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个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2016-01-20 09:55:35
     

省检察院通报“两个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充当犯罪“保护伞” 262人被立查

本报讯(记者 赵文)昨(19)日,省检察院召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即“两个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并公布环境污染,非法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7个典型案例。

自2015年3月“两个专项活动”启动以来,截至2015年12月,省检察院已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5件。专项活动以来,对利用职权包庇、纵容犯罪,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共立案侦查食品安全、土地、环护等监管领域职务犯罪262人;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4件364人,监督立案45件51人,已有53件65人获有罪判决。

保障青山绿水9个月起诉575件952人

2015年10月,备受关注的广元青川“11.5”特大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案发地清溪镇开庭审理,最终11名被告分别获刑。“近年来,对濒危动物的猎杀犯罪大多都是有组织实施 的 猎 杀 行为。”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周永杰向记者介绍,我省是物种保护大省,省检察院为保护生态环境下了不少功夫。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中,2015年5月,省检察院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15年3月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2件232人,起诉575件952人。

打击犯罪的同时,省检察院通过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社会治理创新。旺苍县检察院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实践,构建“绿色检察”工作体系,极大推动了当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

维护舌尖安全9个月起诉119件193人

“僵尸肉”“黑心药”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层出不穷。为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省检察院多次召集省高院、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专题研究进货渠道不明的冻肉制品相关犯罪案件的处理,增进执法、司法共识,统一办案尺度。据统计,2015年3月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3件59人,起诉119件193人。

全省检察机关在延伸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方面亮点频现。成都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系列案时,向蒲江县畜牧局、郫县商务局、双流县商务局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防范病死猪肉流入食品市场的监管机制。

推进“两法衔接”协调解决执法办案难题

省“两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告诉记者,下一步,省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注重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引导证据收集、审查。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监督,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防范和纠正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我们还将持续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管理,协调解决执法办案难题。”罗春梅说。

背景

 

11部门合力打击两类犯罪

按照最高检的部署,2015年3月,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等11个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两个专项活动”,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随后,省检察院联合成员单位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工作现场推进会,进行专题调研等。截至目前,“两个专项活动”开展已近一年,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