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培树,引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彰显办案成效,更好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分三天、一共发布9件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5年5月8日已发布三件)。
案例四: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市政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无障碍环境建设、市政道路无障碍、残疾人权益、“益心为公”志愿者。
【要旨】
针对群众反映的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影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出行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提升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的便利性和实用性,以无障碍建设为切口推动市政道路规范化综合治理,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无障碍环境建设关乎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是增进广大残疾人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安岳县城区内部分市政道路未设置缘石坡道、缘石坡道坡度设置不符合标准,盲道被石墩、健身器材占用,人行道口台阶过高,阻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出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5月初,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安岳县院”)收到群众反映,城区内盲道被石墩占用、盲道破损,影响老年人、残疾人出行。安岳县院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开展市政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对主城区、新城区人口密集处的无障碍设施规范化建设开展调查工作,发现多处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存在未建或建设不符合标准、被占用等问题。2024年5月16日,安岳县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勘查、询问证人等手段查明,辖区内部分市政道路存在50余处未设置缘石坡道、缘石坡道坡度设置不符合标准、盲道被占用、损坏、未连续的情况。为精准厘清监管职责和凝聚共识,安岳县院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县残联、盲人按摩店等方式,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持和整改意见,并围绕整改必要性及整改方案等事项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明确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运行和建设、养护、维修,对城区内市政道路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具有监管职责,应当对无障碍设施履行维护和管理责任,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5月21日,安岳县院依法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城区市政道路无障碍建设专项整冶,新增缘石坡道、无障碍通道37处,按照标准整改缘石坡道5处,修复和清理盲道19处,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与相关市政道路在建部门沟通和协作,对在建街道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可行性意见,从根源上解决建设不规范问题。
8月5日,案件承办检察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开展跟进调查。经现场核查,安岳县城区内市政道路无障碍环境设施已进行有效建设、整改,城区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完整性、便利性和实用性得到有效改善。
【典型意义】
无障碍环境规范化建设是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充分、便捷融入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检察机关聚焦残疾人出行权益保障,积极回应群众呼声,邀请第三方参与,通过公益诉讼助推行政机关完善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解决群众关心的出行难题,实现有效、精准监督,彰显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
案例五: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固体废物、川渝协作、地理标志产品。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违规跨省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加强川渝检察机关协作配合,通过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柠檬深加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废弃柠檬果渣,助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服务保障安岳柠檬地理标志产品加工行业持续向好发展。
【基本案情】
安岳县域内某农业开发公司在生产柠檬等果汁时,产生柠檬果渣废弃物,该公司在废弃物管理中存在无专门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处置台账不全、跨省处置未依法审批、受委托处置的公司资质不全等问题,违规处置柠檬果渣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4月,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合川区院”)向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安岳县院”)移送案件线索,称安岳县辖区内某农业开发公司跨省非法处置柠檬果渣,受委托处置单位因处置不当造成辖区环境污染问题。安岳县院收到线索后进行了初查,安岳辖区某农业开发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操作,违规跨省处置固体废物,社会公共利益有受损的风险。4月15日,安岳县院对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通过实地勘查、询问证人、调取书证、台账等方式,查明某农业开发公司在其生产柠檬等果汁产生的废弃物管理中,存在无专门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处置台账不全、违反环评治理措施、跨省处置固体废物未依法审批等问题,导致柠檬果渣未有效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4月19日,安岳县院向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公司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依法调查和处理,全面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积极履职,依法督促某农业开发公司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确保规范管理固体废物;同时以点带面,对相关企业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风险。
7月3日,合川区院与安岳县院联合跟进调查,涉案公司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处置台账、完善固体废物贮存间建设、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固体废物处置协议。同时,被监督行政机关深化类案治理,推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文件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凝聚县柠檬产业中心、县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合力,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与170家企业(含柠檬加工企业18家)签订固(危)废环境监管事项告知书,督促298家企业(含柠檬加工企业2家)完成“无废四川”系统注册,排查整改11家大宗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安全转移固(危)废2900余吨。
【典型意义】
安岳县是世界柠檬五大主产区之一,全国唯一的柠檬商品基地县,被誉为“中国柠檬之乡”。检察机关做实“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依托川渝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跟进调查,高质效办理个案,促进柠檬深加工企业强化管理固体废物,依法规范经营,坚持“类案”治理思维,助力安岳柠檬深加工行业持续向好发展,为服务保障安岳柠檬地理标志产品良好形象贡献检察力量。
案例六:
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国有财产保护、耕地占用税土地资源保护。
【要旨】
耕地占用税旨在通过税收手段有效保护耕地,为土地复垦和开发新的耕地提供资金来源,保证国民粮食安全。检察机关针对占用耕地施工的单位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履职,助推耕地占用税“颗粒归仓”,保障国有财产安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基本案情】
2023年,某A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某B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承建成渝中线铁路(安岳段),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占用安岳县岳阳镇、横庙乡等辖区内部分耕地,作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厂、工棚和办公用房等使用。其中,A公司临时占用耕地18.8896公顷、B公司临时占用耕地27.7371公顷,上述两家企业应当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但拖欠耕地占用税一年之久仍未缴纳,致使国有财产流失,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6月,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安岳县院”)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活动中,通过调取全县近年用地审批、占用耕地及税收征收台账信息进行比对排查,发现,A公司、B公司在修建成渝中线铁路(安岳段)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临时占用耕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致使国有财产流失。6月14日,安岳县院对国家税务总局安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等手段,查明在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安岳段)施工过程中,A公司、B公司临时占用耕地共计46.6267公顷,上述企业在工程项目用地过程中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款合计1712.31万元,县税务局对此也未采取有效征收措施,造成大额税款流失,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6月19日,安岳县院向县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税收征收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征收漏缴耕地占用税,维护国家利益。县税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耕地占用税追收工作小组,向企业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与涉案企业面对面沟通,听取其困难和意见,通过开展释法说理、提示法律风险点等方式,促使涉案企业向总公司“专事专报”,申请到划拨资金,成功推动1712万余元耕地占用税足额缴纳,切实守护了国有财产,维护了国家利益。
【典型意义】
耕地占用税发挥着稳定耕地面积、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是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体现。检察机关紧盯漏缴耕地占用税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征收管理职责,凝聚“检察+行政”合力,以“我管”促“都管”,确保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共同保障国有财产和耕地资源安全,助力守护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