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钱玩消失?父亲代其还债……

  
2025-04-08 09:16:30
     

大英法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罗孝伟

"法官,我替儿子还钱!钱都带来了!"近日,一位攥着皱巴巴万元现金的中年父亲,眼神中满是慌乱与焦急,迈着匆匆忙忙的脚步走进大英县河边法庭。面对工作人员,这位父亲反复恳求:"孩子还年轻,千万不能留案底啊!

案情回顾

刚大学毕业的00后小伙张某,以刚参加工作,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其同学陈某借款一万元,约定两个月后归还借款。


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张某却只字不提还款的事,在陈某多次催促还款之后玩起了消失,甚至拉黑了陈某的微信及电话,无奈之下,陈某将张某起诉至大英县河边法庭。

案件调解

大英法院河边法庭立案后,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张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但张某均未查收,为推进案件办理,承办法官随即驱车前往张某户籍地走访调查。

经村社干部协调,当即联系其家属到场。张某父亲赶至村委会后,法官阐释法律规定:若当事人持续失联将依法启动公告程序,待判决生效后若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将转入强制执行阶段,届时可能对张某征信记录及职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在充分知悉法律后果后,张某父亲当场表明代偿意愿,并请求法庭签发开庭传票以明确履行时限,承诺将筹措全部款项于庭审时当庭清偿。   

法官说法:躲避债务或将引发多重法律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具体表现为: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禁止高消费、冻结金融账户、公开曝光失信信息等。

成年子女债务不构成法定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父亲自愿代偿的行为,是基于亲情的道德选择而非法律义务。

诚信建设需贯穿人生每一步

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草案的推进,我国正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格局。本案张某父亲用万元现金诠释的不仅是父爱,更是对"诚信重逾千金"的生动注解。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