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县一工地因违规施工作业造成110千伏枣林Ⅰ回电力线路跳闸,肇事者杨某被仁寿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5月22日上午,仁寿龙滩大道二段与天府仁寿大道交叉口处大型货车停车场内,仁寿县某施工队伍挖机司机杨某在施工过程中,不顾电力公司多次提醒,在施工区域内不按相关规定野蛮施工,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明知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下,仍然驾驶挖机在110千伏枣林Ⅰ回线路下违规作业,并将110千伏枣林Ⅰ回的高压线路刮断,导致仁寿城北部分区域停电。事发后,供电企业积极组织抢修,并拨打了110报警。
仁寿县公安局怀仁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前往施工工地调查取证。到案后,杨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依法被仁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记者从国网仁寿县供电公司了解到,该110千伏线路是仁寿电网的主网线路,担负着仁寿城区工业及居民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一直是供电企业防止外力破坏的关注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危害发电、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以及有关辅助设施。电力保护区内施工必须通过电力部门的审批。
110千伏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是边线两侧10米区域,在该区域内动用机械施工与电力线路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5米。
电力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事关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安安温馨提醒,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需向县经信及供电公司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许可手续,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爱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任何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