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我要向你举报一个安全问题,2号压机视窗有合金碎屑,可能造成机器停机,极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请迅速安排排查处理。”2023年10月14日,射洪县洪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操作工张伟在上班时发现一起安全异常,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进行了上报。
接报后,公司安环部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前往调查核实。经现场核查,2#压缩机的确存在安全隐患,该举报属实。检修人员立即停机检修,更换了相关设备,确保了顺利生产,避免了安全事故和可能造成的更大损失。事后,公司给予张伟500元奖励,并在全公司公开表扬。
像这样反映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人和事,在洪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很多。2023年下半年,该公司员工自查发现安全隐患207条,部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120条,全公司共发放举报奖励金3050元。“发现一般隐患奖励10元,发现重大隐患奖励100-500元,通过设奖激励公司员工主动发现安全隐患,鼓励人人争做安全‘吹哨人’,充分激发员工发现安全隐患的主人翁精神,切实维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李长伟如是说。
激励动员公众参与安全举报和监督,对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以来,射洪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强化企业内部风险报告奖励工作,督促全市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全市48家规上工贸企业已按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制度。截至2023年11月底,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10700元。
“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重奖,是发挥社会群众、企业员工举报监督查处安全隐患的重要途径。”射洪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谌永宏介绍说,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项作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企业违法行为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发动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