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旅游巡回法庭收到一份特珠“礼物”

  
2023-09-05 11:40:18
     

“易庭长,这是我的当事人委托我给您送来的锦旗!”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大渡口法庭迎来一位“不速之客”,送来一面印有“维护百姓权益 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表达当事人对旅游巡回法庭工作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办案法官秉公办案的诚挚感谢。

2020年盛夏,外地游客汪某慕名前往纳溪区某景区丛林漂流项目游玩,当漂流至漂流滑槽尾端时,因遭受颠簸摔出漂流船受伤。汪某历经三个月的住院治疗康复,但其脊柱伤情却构成十级伤残。未曾想,旅游乐事一朝成悲怆,汪某与景区多次磋商赔偿未果,无奈诉至法庭。承办法官通过依法审理固定事故细节,游客与景区在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上充分辩论,双方争执不下调解未果。承办法官经过充分权衡分析认定,从漂流项目具有较大危险性,旅游经营者对漂流设施具有相当大的主导地位,以及旅游经营者未能尽到明示告知操作方法等角度,判定景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基于景区购买有公众责任保险,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款近12万元。双方未上诉,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随即全额理赔,游客汪某的合法权益得以圆满实现。

“旅游纠纷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既简化诉讼环节,又高效及时解决景区内纠纷”,这是纳溪区法院对大渡口法庭设置旅游巡回法庭的职能定位。自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以来,纳溪区法院大渡口法庭始立足于“旅游审判”职能,以法治护航“天府旅游名县”高质量发展,真正从服务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出发,在高效就近解纷的同时,抓住重点节日节点,开展生态保护等系列宣传活动。自旅游巡回法庭建立以来,为群众及游客提供法律咨询近50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600余份。下一步,旅游巡回法庭必将以这面锦旗为起点“赛点”,不断尝试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庭建设之路,即公平公正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也为纳溪全域旅游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易正平)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