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过“双节”

  
2023-09-28 10:49:26
     

“双节”前夕,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双流机场分局候机楼派出所民警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内巡逻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摄

 

出行提示
  
  合理安排行程 尽量错峰出行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张磊 实习生 陈慧欣)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昨(27)日,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广大群众假期安全出行进行提示。“双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密切关注公共交通安全,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高速公路实施临时禁限行措施,请广大群众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错峰出行。
  
  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对地铁公交和长途客运的场站、车辆等重点部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联动武装巡逻和“l、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地铁公交、长途客运场站及车厢内的巡逻防控,切实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集中专业力量和公安优势资源,对扒窃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高压打击。
  
  “双节”期间,成都、绵阳、自贡、眉山等10个市(州)有156场大型活动。请广大群众按照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的出行方案,合理安排出行,避免发生拥堵。车辆如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双节”假期时间长,群众旅游、探亲需求集中释放,同时正值秋收农忙、物流运输旺季,客货流量将明显增长。预计高速公路总车流量约3100万辆次,日均约390万辆次;普通国省干线日均断面流量约7700辆次,较平时增长约5%。
  
  “双节”期间,高速公路将实施临时禁限行措施。9月29日零时至10月6日24时,全省道路范围内暂停剧毒化学品运输,对涉及民生所需的少量剧毒化学品确需运输的,各地将从严审批、严格监管,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运输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9月29日零时至10月6日24时,我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大件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对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医疗物资、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燃油,以及涉及民生所需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公安交警,避开车流高峰时段,在监管下安全通行高速公路。9月28日12时至22时、9月29日10时至22时、9月30日10时至22时、10月5日10时至22时、10月6日10时至22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10月1日至4日,各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流量实际,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适时采取错峰出行的临时交通管控措施。除上述时段外,高速公路各支队将根据辖区实际交通流量对货运车辆适时采取错峰通行措施。
  
  公安机关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法改(拼)装、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占用应急车道、不系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同时,全面排查辖区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通往景区路段、恶劣天气多发点段及事故多发路段,通报相关部门推动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将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加强提示提醒。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紧盯跨省营运包车和客车,检查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

 

消费提示
  
  拒绝过度包装 践行“绿色”消费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文慧)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月饼、茶叶、点心类食品进入销售高峰期。昨(27)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甘肃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旨在拒绝过度包装,践行“绿色”消费,营造绿色、环保、节约资源的可持续消费环境。
  
  广大消费者应拒绝购买过度包装食品和“天价”月饼、茶叶类产品,主动履行公民监督义务,对市场上销售的月饼、茶叶类产品进行监督。根据标准规定,月饼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且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四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一旦发现商家有违反新国标规定的问题线索,消费者可以采取拍照、截屏等方式记录,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同时,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摒弃“面子”心理,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不超量购买,避免过期变质造成钱财损失和资源浪费。应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查验相关信息是否规范、完整、清晰。
  
  消费者要对商品促销规则、适用范围、活动期限等条件了解清楚后再购买。网购时,选择证照资质齐全、信用良好的商家,不要过度沉迷于“网红、测评直播带货”,警惕所谓的“爆款”“限量供应”“限时秒杀”等营销套路和“保健月饼”“中药月饼”等夸大宣传。谨慎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所谓“手工自制”“无添加”月饼,以防买到“三无”产品。
  
  此外,消费者应主动索取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收集并保存好促销宣传、产品介绍、支付信息、聊天记录、商家承诺等信息。一旦权益受损,可先行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协商不成的,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组织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