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调解一起因劳务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让劳动者不再忧“薪”。
2021年10月,谭某入职绵阳某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从事家装监理工作,后双方于2022年8月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解除后,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谭某剩余工资。经多次催收无果,谭某向绵阳市涪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该公司向谭某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共计16587.5元。裁决书生效后,公司未履行义务,谭某向涪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企业绵阳某家居设计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企业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遂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根据限高系统反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不存在,无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此,执行法官多方查证,了解到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蔡某已去世,企业未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加之反馈的银行账户暂无余额可供执行,案件办理陷入“瓶颈”。
民“薪”无小事,执行法官巧开思路,因案施策,果断出击,一方面通过现场走访、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的方式,全面摸排被执行企业履行能力情况;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企业工作人员取得电话沟通,了解被执行企业履行意愿。
经过不懈努力,案件迎来了转机,执行法官从走访、沟通中了解到被执行企业仍在正常经营中,具备履行能力,迟迟不愿履行的原因是被执行企业认为申请执行人存在过错,为此,执行法官决定组织双方面谈。
近日,双方如约来到法院会见室,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企业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面临失信惩戒、罚款、移送拒执等不利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法理情的角度,对被执行企业进行现场普法教育。最终,被执行企业认识到错误,主动表示愿意协商,谭某也从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中理解到公司经营的不易,当场表示愿意主动放弃部分补偿金以减轻公司经营压力。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谭某在协议签订当日收到了被执行企业一次性转来的工资及补偿金15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