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上半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78件

  
2023-06-28 15:52:58
     

  本报讯(赵银熙 文/图)28日上午,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余淑蓉通报2023年1至6月“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及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今年上半年,绵阳全市已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78件,已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6件、依法依规对涉案单位等处罚金额250.375万元。
  


  专项执法行动  发现环境问题275个
  
  今年以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着力把生态环境专项执法作为重点,精准助力污染防治攻坚。
  
  紧紧抓住大气污染防治不放松。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牵头,市县两级组成5个执法组,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行业、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等开展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对54家涉气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发现环境问题275个,涉及环境违法行为24个。
  
  紧扣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市监测站,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个别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组织开展对在绵高等院校污染防治执法帮扶,会同市教体局约谈市辖区16家高等院校代表,排查发现涉生态环境问题23个。开展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帮扶,立案查处相关环境违法建设项目5个。与此同时,积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卫星遥感执法现场核查、水质波动断面执法检查、污泥处置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
  
  开展专项帮扶助推企业提质增效。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提质指导帮扶行动,给予企业1个月的全面自查时间、1个月指导帮扶时间、1个月督促整改时间,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敷衍整改、涉嫌环境违法的情形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自查问题64个,涉及企业31家,提出整改建议64条。
  
  “无事不扰”  差异化管控助力企业发展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无事不扰”执法原则,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实行“不见面”执法咨询、“非现场”检查等差异化管控,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今年以来,采取“走航车”“无人机”“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方式检查企业301次,指导帮扶正面清单企业42次。
  
  拓充“柔性执法”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中列举的15种违法行为轻微可以不予处罚的行政行为,以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为原则,制定《绵阳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保障稳增长八项措施》《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6项。今年以来,全市免予生态环境处罚案件11件。明确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不能如期缴纳环境行政罚款、依法积极整改的,可延期或分期缴纳环境行政处罚罚款,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今年以来,3家企业办理缓缴罚款,涉及金额51.24万元。
  
  提高“有需必应”力度。市生态环境执法开展“引导式”宣传,组织编写并印发《致全市企业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公开信》1200余份,梳理8个大类共27条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条款,予以公开提醒,引导企业遵法守规。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多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收集企业问题,统筹分类、精准施策,形成问题台账,达到一事一议,一问一策,形成诉求、办理、处置闭环管理机制。
  
  严厉打击  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78件
  
  今年以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在优化执法方式、助力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今年上半年,绵阳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78件、已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6件、处罚金额250.375万元。其中涉及查封扣押2件、移送拘留1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截至目前,已公布“江油市某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案”绵阳某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利用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和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等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典型案例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