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切实化解了企业的矛盾僵局,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该院深入贯彻市委、区委关于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助力护航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2021年8月,苏州某工程公司与徐州某机电公司经协商签订设备系统工程合同,约定苏州某工程公司将其承包的绵阳市某处的管道系统工程项目转包给徐州某机电公司,并约定了工程价款、付款时间等具体内容。合同签订后,苏州某工程公司支付了首期工程款,徐州某机电公司也进场施工,施工仅20余天,因各种原因,徐州某机电公司撤场停止了施工。苏州某工程公司也因此向发包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并认为徐州某机电公司所完成工程量不够所支付的首期工程款, 徐州某机电公司应退还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遂将此事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徐州某机电公司停工及撤场是因其与发包方、苏州某工程公司沟通不畅所致,徐州某机电公司停工后,苏州某工程公司也扣押了该公司部分生产施工设备,且因本案原、被告均是来自江苏省的企业,故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仔细了解被告公司的具体困难,并与原告沟通听取双方的意见。在了解到双方对工程停工均存在一定过错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向双方阐明相关法律法规,从有利于涉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从法理和情理上,劝解双方考虑实际情况互谅互让,并建议两家同为江苏的公司在今后的业务中还可以加强合作共谋发展。经承办法官多轮调解,原告苏州某工程公司同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并立即退还了被告公司的生产设备,被告徐州某机电公司承诺立即筹措资金付款,双方握手言和,调解成功后,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承办法官又积极催促推动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后两天内履行完毕调解协议,一起被拖延两年多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就此圆满化解。(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