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烽 本报记者 罗孝伟
毒品乃万恶之源,多少人因为吸食毒品而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然而,在巨大利益驱使下,吸贩毒似“野火烧不尽”的荒草,不断复生。要斩断“毒草”则必除其根!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将此理念贯彻始终,在经历了零口供、被误导、嫌疑人死亡等诸多波折后,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在一个个困境中寻找突破点,历时两年多,终将“20160803制贩毒案”彻底攻破。
1、案发
鬼祟行踪牵出特大制毒团伙
谈及此案的侦破,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K满是感慨。
2016年8月,通过日常工作,禁毒民警发现辖区一重点管控人员王某形迹十分可疑,随即,公安机关加大了对王某的监控力度。“王某是一名吸毒人员,之前多次参与零包贩毒,并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K介绍说,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的那段时间,王某等人经常深夜鬼鬼祟祟在村里出入。通过王某等人购买麻黄素等种种线索,民警推测,王某等人,很可能是要准备制造毒品。“开始我们以为,王某等人就在遂宁地区射洪境内制毒,但多次跟踪下来,我们发现,王某等人的窝点在成都。”K介绍,由于此案属跨区域案件,射洪县公安局经层报市公安局、省公安厅,此案被列为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正当调查工作稳步进行时,王某等人突然购进9千克的麻黄素,开始制造冰毒。”K说,从制毒到出售,整个过程很短,为了避免毒品流入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禁毒大队决定在2016年9月初开始收网。
2016年9月6日,禁毒民警在成都市青龙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抓获,扣押冰毒成品40余克,冰毒半成品10余千克。但因收网时机晚了十来分钟,抓捕之时,该案制毒技师荣某外出邮寄毒品,等其返回时发现王某等人已经被捕,荣某立即返回邮寄点,取回邮寄的2.5千克冰毒,独吞潜逃。
2、困境
耗时耗力案子却办成“夹生饭”
王某、赵某落网后,公安机关立即对两人进行突审。经讯问,赵某并未参与制造毒品,对案情知之甚少,其口供对破案难以提供有效的帮助。此时,案件的所有重点都落到了王某身上。
经过讯问,王某交代出了上海出资人“谢某良”、成都技师“张某”(实为荣某),并反映出“谢某良”就是射洪县官升镇的上门女婿。
随即,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走访工作,确定出资人真名为李某国,资阳市人。锁定出资人身份后,侦查人员立即赶赴上海开展工作,并于2016年11月5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国抓获归案。但到案后,李某国对自己出资制毒一事一概不认。“李某国是个老油条,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5次因为零包贩毒被上海市公安机关打击处理。2015年,上海警方对其实施抓捕时,李某国自伤自残吞下刀片,一直在肚中未被取出。”禁毒大队副大队长Q谈道,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李某国以此为“护身符”,再加上自己零口供,拒不交代案情,逃避打击。甚至在看守所内,李某国口出狂言,称自己最多被羁押37天。
令警方头疼的是,事情真的按照李某国“狂言”方向发展了。2016年11月30日,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为由不批准逮捕李某国,其于当日被取保候审。与此同时,办案民警依然继续对技师“张某”也就是荣某开展调查工作。“‘张某’在成都生活,长期使用他人身份证及姓名,与其接触的人员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其女朋友在公安机关辨认时,故意将‘张某’指认为他人,直接导致公安机关浪费大量时间精力在调查他人身上。”办案民警说,案件进行到这里,公安机关已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该案似乎也将成为一个无法处理出资人、无法确定技师身份的失败案例。
把案子办成了“夹生饭”,所有参战的禁毒民警心里憋着一口气——这案子没完!
3、转折
狂妄出资人被零口供起诉
办案民警并未被嫌疑人设置的重重障碍所阻挡。接下来,警方围绕“张某”女朋友的行踪轨迹做文章。民警发现,“张某”五年前与女友共同使用身份证的信息。经过再三确认,警方确定,“张某”的真实身份就是荣某,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7年1月11日晚,办案民警获得线索,荣某因艾滋病发作已经病危,正在成都市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成都,想要获取荣某的口供。但当侦查人员赶到医院时,荣某却因艾滋病发作导致颅内感染已经死亡。侦查人员又马上到医院太平间,准备提取荣某的DNA证实是否是其本人。但医护人员告知民警,荣某是艾滋病晚期,尸体都很危险,怕传播病毒,直接送到了火葬场。当民警赶到火葬场时,荣某的家属已经提着骨灰出来了。所幸,医院留存了荣某的血液样本。经过DNA鉴定,警方最终确认荣某就是此案中的技师。
另一方面,李某国虽被取保候审,但警方对他的侦查仍然没有放松。侦查人员积极收集各种证据,并取得检察机关的认可。在一系列的证据下,检察机关决定对零口供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国移送起诉。
而此时的李某国,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私自前往上海市松江区,因非法持有毒品68.37克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区分局抓获并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遂宁市检察院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将李某国再犯的非法持有毒品案并入“20160803制贩毒案”由遂宁市检察院统一移送起诉。
4、深挖
真正的幕后老板浮出水面
2017年12月7日,遂宁市中级法院对“20160803制贩毒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团伙成员李某国、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无期徒刑等。
案子到此本该画上句号,但办案民警心里仍有疑问:作为出资人的李某国只是个零包贩毒的小贩,且一直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公安机关缴获的那批毒品,仅原材料等就需要20余万元,李某国到底哪里来的钱?难道李某国的背后还有人?
于是,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继续深挖。通过对李某国的社会关系展开更广泛的排查,警方发现,有一神秘人物曾到过成都与李某国联系,且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但李某国又拒不交代其真实身份,案件调查再次陷入僵局。
话说两头,李某国以自己多年与公检法打交道的经验,认为自己只要零口供,法院就不会对其判实刑。没想到,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们收集到了大量的有效证据,并被法院认可,继而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李某国上诉,省法院认为证据充分,维持原判。这时,李某国的思想防线终于崩溃,于2019年1月写检举信寄到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一一叙述了其邀请王某参与制毒的过程,并检举了幕后真正的出资人杨某某。
收到检举信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联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并于2019年2月11日赶往上海,将杨某某抓捕归案。同样的,这个幕后老板对于自己涉嫌的犯罪也是半字不吐。
目前,射洪县检察院已对零口供的杨某某批准逮捕。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