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现役军人骗财骗色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5-06-12 18:57:0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审理一起冒充国安人员及现役军人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汪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4年3月底的一天,汪某与陈某因乘坐顺风车相识。车上,汪某自称是一名在某国安局上班负责抓特务的现役军人。汪某帅气的外型、儒雅的谈吐,一下就俘获了陈某的芳心,随后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分开后,两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保持联系,其间,汪某还将自己穿军装和执行任务的照片发给陈某。几天后,当汪某提出要和陈某处对象时,“恋爱脑”上头的陈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两人恋爱期间,汪某多次编造缴纳党费、出任务买机票、帮战友去黑市购买枪支、帮战友手机店“刷单冲量”等理由,先后骗取陈某钱款共计96861.64元。沉浸在“甜蜜”中的陈某不知道的是,汪某将这些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一直到2024年9月汪某落网后,陈某才知道自己交往了近半年的男友竟然是个骗子。
  
  然而,陈某并不是唯一受害者。汪某经常到段某的汽车租赁行租车。为了撑场面,汪某一直对段某称自己是一名现役的副营级军官,是某地武装部的一名部长,如果有亲戚朋友想当兵,自己可以帮忙。
  
  2024年7月初,新一季征兵工作开始后,段某得知连襟杨某的儿子杨某远有当兵的意愿,当即对杨某说自己认识一名在部队里当军官的朋友,可以花点小钱帮忙“搞定”。随后,段某组局,邀请汪某和连襟父子俩到自己家吃饭。饭局上,汪某称自己是在职军官,可以在8月底前帮忙办妥杨某远参军入伍事宜。随后,汪某故技重施,虚构疏通关系、请客吃饭、给领导送礼等事由,多次骗取杨某、段某、杨某远等人钱款共计74650元。
  
  到了2024年8月底,眼看征兵工作即将结束,儿子入伍的事情还没有一点音讯,心急的杨某找到汪某询问情况,却被汪某找各种借口多次往后推迟。9月14日,杨某觉得事情不对劲,便想找汪某要回这笔钱。随后,汪某发给杨某一张75000元的银行转账电子回单,称自己已经把钱转给杨某了,但是,杨某却没有收到钱。9月18日,段某、杨某将汪某约出来商量还款事宜。由于双方没谈妥,杨某选择了报警后,汪某被赶来的民警现场挡获归案。
  
  2024年10月24日,汪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现场勘验、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指控汪某冒充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审理认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汪某冒充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实施诈骗,酌定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主动具结悔过、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且无犯罪前科,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理,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汪某退赔被害人陈某的损失96861.64元,退赔被害人杨某等人的损失74650元。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涉及金钱往来时,务必保持警惕,对他人身份进行核实,避免因轻信他人而遭受财产损失。同时,法律对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等身份实施诈骗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以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诚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