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一棵珙桐树引发的生态法治课

  
2025-05-22 14:55:1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一把斧头,一棵珙桐树,7个月刑期。

2025年5月21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成铁二院在村委会院坝里组织了一场"普法坝坝会"。让一桩砍伐珙桐案的庭审,变成了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


案件回放:为种黄连砍珙桐

"都是这两棵树挡了阳光!"2024年4月,村民刘某某发现自家种植的黄莲长势不佳,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他挥斧砍倒了林地的两棵大树。经鉴定,其中一棵竟是天然野生珙桐——被誉为"植物界大熊猫"的国家Ⅰ级保护植物。  

"我们当地叫它鸽子树,我们村头之前张贴过它的图片,我也没注意,只当是普通杂树,哪晓得……"刘某某在庭审中懊悔不已。检察官当庭指出:"一棵珙桐的自然生长需要半个多世纪,其生态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  

法庭内外:刚柔并济的司法智慧

2025年5月21日的庭审严肃而高效。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后的坝坝会现场,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洪雅县高庙镇人民政府和高庙镇黑山村村委会干部与村民围坐在一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详细讲解如何保护野生动植物,听取群众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大家畅所欲言,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野生动植物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每一棵树都是生态链上的一环。今天的判决不仅要惩治违法,更要唤醒生态保护意识。" 成铁二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琦拿起珙桐保护的宣传画册说道:"珙桐是植物界的大熊猫。根据刑法第344条,故意毁坏一株就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村民纷纷上前观看,发出阵阵叹息。

“法官讲的内容我都听懂了,不管是野生动植物保护还是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工作我们都积极配合,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把我们的生态环境治理得更好。”村民老谢说道。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给村民发放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资料,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巡回审判让在场群众直观地感受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再通过开坝坝会方式向他们普及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群众的接受度更高。”余琦表示,通过巡回审判,将案件审理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