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10月20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红灯停、绿灯行,是基本的通行规则。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闯红灯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0月11日上午07时40分许,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与外环路交叉口,一辆三轮车与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
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察处置。据了解,当天早上07时30分许,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林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搭乘廖某,由置地城往外环路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红绿灯路口时,交通信号指示灯已为红灯,本该在路口停车等待的林某却心存侥幸闯红灯通过,随即便与其右侧正常行驶的川M号牌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林某、搭乘人廖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轿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查看,并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目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林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资阳交警提示:驾车通过路口时,应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灯的指示通行,切勿因抢几秒的时间,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