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立法权须具备哪些条件?13市州都做好了准备吗?
四川法制报记者深入采访获知——
行使地方立法权 立法能力最重要
本报记者 宋锫培
11月30日,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草案》一经通过,这13个设区市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将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13个市也将成为《立法法》修改后我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
我省是如何确定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州?拟确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13市为此做了哪些准备工作?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这13市有何立法打算?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立法权下放 省人大和市州人大咋应对?
任务繁重21市州涉及地方立法权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和州地方立法权,无疑是今年3月全国人代会上审议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的最大亮点,而我省的“落地”情况一直备受关注。
据了解,我省21个设区的市和州均涉及此项工作,是全国任务最多的省,其中成都市是对立法权限范围进行调整,17个设区的市和3个自治州新增地方立法权。
面对我省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赋予设区的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如何推进?“4月上旬到5月下旬,常委会领导牵头组成了5个专题调研组,赴外省市和全省市州进行了调研考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新华在就《草案》作说明时介绍,在调研的基础上,6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制定《贯彻立法法有关规定推进我省设区的市和州地方立法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了确定设区的市和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和实施程序等。
明确了行权的基本条件和实施程序,各市州的心里有了底。紧接着,10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为了帮助各市州顺利行使地方立法权,11月中旬,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对20个设区的市和州申报工作进行了全面摸底,重点了解各市州的申报意愿、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分类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