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四川一案入选

  
2025-07-03 10:31:2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6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4起典型案例中,包括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查办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案。
  
  2024年4月至11月,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5月15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会同宣汉县公安局前往达陕高速宣汉站出口检查,发现唐某驾驶的厢式冷藏车(鲁FA3×××)内,装有320件冷冻肉类产品(牛肚、牛筋、牛骨髓等),共计约8吨,货值约60万元,无中文标识,不能提供报关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宣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规定,对涉案产品予以扣押并依法进行抽样检验。
  
  因该案货值金额较大,且涉嫌构成犯罪,2024年5月20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并与县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专案组,分赴重庆、南宁、成都等地,抓获嫌疑人15名,捣毁储存冷链仓库2处,查扣运输冷链车辆6台、各类通信工具20余部。经查,该团伙自2024年3月以来已销售走私冻肉类产品80余吨,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目前,该案已由宣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行刑衔接,利用公安机关侦查手段,追踪涉案线索,凭借行业监管和食品检验技术优势,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快速开展检验检测、全面固定违法证据,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支撑。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执法监管“组合拳”。达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线索互通、证据共享,实现对重大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加大警示宣教力度,筑牢民生安全“防火墙”。组织召开肉类产品行政约谈会,宣贯刚性规定和典型案例,督促从业者自查自纠,严把进货查验关口,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传导对食品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注重长效治理,建立风险防范“新机制”。从案件中识别违法行为的共性规律和行业漏洞,梳理行业风险点8个,进而构建“风险预警—精准监管—协同共治”的全链条治理路径,将执法资源向高风险及薄弱环节倾斜,切实提升行业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