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 拒收现金?公众权利需要呵护

  
2024-01-03 16:41:17
     

特约评论员 周葱

最近看了个视频,一个中国小伙带着外国女友体验国内购物。看到男友往收银机前一站就完成了支付,女友简直惊呆了,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这些年,国内的移动支付的确发展迅猛,便捷了大家的生活,出门不带现金已成为常态。

不过时代的列车虽快,也应该带上所有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要忘了仍然有不少人习惯使用现金。但现在有些单位和商家,为了自己省事,公然拒绝收现金人民币。这就如同规定小区出入只能刷脸一样,剥夺了老百姓的选择权,不但有失公平,而且明显违法。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违法的事,法律当然不能忍。新华网报道,2023年岁末,中国人民银行又曝光了两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并分别处罚款19万元和5万元。

可能我们大家都有一个错误认知:现在谁还用现金啊?不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中经常使用现金的人数占比超过75%。其中,县域老年人经常使用现金人数占比为80.4%。中国正步入老年社会,老年人的事都不是小事。既然还有那么多老年人习惯使用现金,社会就不能忽视他们这个庞大群体。此外,小微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学生等,使用现金也比较多,也都应照顾到。

202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发布第18号公告,就特别强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而在媒体报道中,有的地铁站售货机纸币投入口贴着“不支持纸币及硬币”,有的景区只有网上预约而关闭了现场购票窗口,等等,均属“挖沟”行为,必须得到纠正。

拿着钱买不到东西,已经很困扰人,如果遇到需要紧急出行或者紧急买药,因对方不收现金耽误的话,更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商家而言,拒收现金图了一时方便,但于商誉有损。像上面提到受罚的两家单位,一个是保险公司,一个是汽车销售,如果你拿现金被拒,还愿意继续在这家买吗?

下次如果谁再遇到这种事,可以正告对方:你违法了!若仍不改正,那就寻求城市政务热线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帮助,声张你的正当权利。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