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镇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一起小标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久执未决,让荣县法院法官犯了难。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张某在邓某处购买货物,按照约定向邓某预付了19万元货款,邓某在向张某交付了价值14万余元的货物后,因物资短缺,没有继续按照约定向张某履行交货义务。张某请求邓某返还剩余价款,邓某在履行1.7万余元价款后仍欠张某2.9万余元未返还,经多次催收,邓某仍未履行。
荣县法院多次联系邓某,邓某表示暂时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执行人员接到了一个扭转局面的电话:“法官你好,我是邓某的母亲,他同张某的事情我已经了解,我这边先想点办法,看能够凑一部分先支付给张某,希望法院能够给我从中调解一下。”
12月18日下午,荣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张某、邓母进行协调。邓母把邓某的现状及家庭的困难等向张某进行诉说,张某在了解了邓某及其家庭的困难后,原本强硬的态度也软了下来,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同意了邓某母亲先支付2万元,后期再履行剩余9千多元的。张某在考虑到邓母的实际情况,且临近年关,他主动拿出1千元给邓母,表示希望邓母能够过一个好年。
在这个案件中,除了司法的力量外,更是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我们为这样一位有担当的母亲、一名有温度的申请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