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偷手机换钱,如何预防是关键

  
2023-12-15 15:18:0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成都金牛公安接到一起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当事人小安与小北平时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某日,两人为零花钱不够犯了愁,于是商定偷一些东西卖了用做零花钱。

随即两人来到了某小区附近一处篮球场,趁受害人小C打篮球之际,将受害人放置在篮球架旁外套内的手机(2021年购置,苹果11手机,价值1000元)偷走,变卖手机未果后,二人将手机暂时放置在小北家中。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锁定嫌疑人。在核实小安与小北均是未成年人时,办案民警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通过电话联系了两人的监护人。小安与小北监护人得知此事后,立即将两人带到派出所进行教育,并归还了被盗手机。

根据调查取证及对二人学校家庭教育、成长经历等情况核实,办案民警可以证实:本案当事人小安与小北未有违法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在家庭及学校表现较好,加之二人在实施违法行为后,均认识到了错误,并有退赃、道歉等悔改表现,同时也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因此,公安机关综合全案证据材料及二人一贯表现,依法对小安与小北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知识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首违不罚”原则,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做了特别规定。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违法行为)情节特别轻微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古人讲“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法律并不是无情的工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关乎家庭的幸福,也关乎社会的安定。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成人化、暴力化的趋势,公安机关身处执法第一线,时常会遇到未成年人因一时糊涂而触犯法律的问题。我国无论是立法、司法还是执法,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护都彰显出较大尺度的包容与温情!

警官解读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一旦遇到未成年人案件,如何在惩罚与保护之间寻找平衡更加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这都考验着执法者的智慧,同时也是分局一直在探索的问题。

我们希望家庭和学校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时,既要关心孩子学习学业,也要关心孩子心理和行为的教育。分阶段对其进行规范、系统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知敬畏、讲自律、守法纪;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能够自觉做到知法、守法和用法,避免其触碰法律底线,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呵护孩子们的成长!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