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自由,日薪日结……”如果这样一个轻松赚钱的机会摆在面前,你会心动并行动吗?千万别,这一“心动”很有可能不小心就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出卖了!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对李某、赵某(化名)等三人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判处李某和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五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22年3月,李某从朋友口中得知了一个“拉新”项目,为各平台拉取新用户,从中赚取佣金的路子。成本低,投入少,李某内心权衡后,便嗅到了其中的商机。于是,立马联系上自己的好友赵某(化名),告知赵某在网上发布兼职信息,帮那些平台公司注册账号就成,到时候平台直接返现!一听李某连如何找人的办法都想好了,赵某便也觉得这办法可行。两人一拍即合,又联系上好友王某,决定做出一番事业。
为避免兼职者觉得他们不靠谱,三人还成立了一家公司,“工资日结”、“简单易上手”的吸睛字眼,吸引了不少前来兼职的年轻人,他们只需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一张新的电话卡,用于实名注册各类APP。想到这些APP应该也没啥用,又能得到一张有话费的电话卡,对方也有公司,所以来兼职的多数年轻人也并未觉得不妥!
数月时间里,李某三人通过上述方法牟利数万余元,直到被警方挡获,到案后的李某三人仍不觉得自己的行为违法,甚至认为他们在给兼职员工资,是一种买卖行为,殊不知其行为早已触犯法律红线,而到该公司的兼职人员更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的个人信息早已被不法分子利用!
对于个人来说,实名认证的电话卡落入不法分子手中,不仅泄露了个人重要信息,更会给自身带来诸多危害。不少人甚至因此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或被限制使用通信服务、产生严重的信用风险。
检察官提醒:对于有兼职需求的群体而言,切莫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部分学生社会经验较浅,防范意识淡薄的特点,在校园发放传单、在网络发布信息,以高薪为饵实施诈骗,有些学生法律意识不强,被各类招聘花招蒙蔽了双眼,以致自己个人利益受损。对于各类公司而言,应加强内部管理,在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的同时,更应健全和落实业务监管制度,共同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滋生的土壤。
(郫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