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姣 杨顾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李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我给你定做了一面锦旗,人在外地不能当面送给你,只有寄给你了......”
“不用送锦旗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接到电话后,广安中院民一庭法官李先锋打开了一个包裹。映入眼帘的是“为民解忧 秉公执法 ”几个大字,原来是当事人叶某乙寄送的锦旗。
2004年,叶某甲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生活,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006年,叶某甲因拆迁分得一套安置房,叶某甲及其父母与李某在该房屋内生活。
2007年——2012年,叶某甲的父母先后离世。
2013年,叶某甲因意外去世。
2018年,李某遂申请将上述安置房登记在其个人名下。
叶某甲的哥哥叶某乙得知后,认为该房屋为其弟叶某甲的遗产,应由其继承,遂多次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撤销所有权人为李某的登记,并将该房屋登记在叶某乙名下。叶某乙与李某为继承叶某甲遗产一事矛盾愈演愈烈,积怨难消。
该起纠纷涉及拆迁安置、法定继承、共同财产分割等多个法律问题,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及相关证据,厘清案件来龙去脉,本着家事纠纷宜解不宜结的原则尝试进行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特别对于房屋问题均不肯让步,加之此前多次诉讼,双方势如水火,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你根本没有与我弟弟登记结婚,不是夫妻,房子应归我。”
“我和他组成家庭多年,相互扶持,共同生活,邻里都知道我们是夫妻,且他生病后都是我在照顾,老人也是我在照顾,我有权分这个房子。”
在面对面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官尝试将双方分开调解,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再传递给对方进行沟通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采取情理交融和案例引导等方法力劝双方放下芥蒂。
“房子归我,可以考虑补偿钱。”
“我可以要钱,但是屋里的东西是我添置的,应该归我,还要给我一定的时间搬家。”
经过分开调解与耐心引导,双方的心结终被打开,心平气和地沟通交流,并在法官主导下找到双方彼此满意的解决方案,达成调解协议且及时履行,双方多年纠纷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