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近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从“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攀枝花”“深化服务攀枝花‘四化同步’检察路径”“协同攀枝花推进共同富裕‘六大重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对切实支持和服务保障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出23点意见,为全省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检察保障和经验。
《意见》明确,在支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攀枝花方面,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助力争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市;依法严惩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新型网络犯罪,助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地区建设;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助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聚焦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数字化转型中促进共同富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厚植农业基础、绿色发展数字赋能提供法治支撑。支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部门或专业化办案组织,持续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工作,加大对钒钛钢铁材料、“水风光氢储”新型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技术保护力度,开展钒钛产业技术领域法律问题研究和课题申报,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提供理论支撑。支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发展目标,聚焦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等工作,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智慧城市、社区建设和城市更新等重点项目实施过程的法律监督,持续开展城市燃气管道、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察监督,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城市形象提升。加强对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农业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支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攀枝花芒果等本土特色品牌保护,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保障“攀粮”“攀果”“攀菜”“攀畜”特色产业、安宁河流域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特色花卉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攀枝花南向开放门户区位优势,支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持续对接云南丽江、楚雄等地检察机关,深化川滇三市(州)六县(区)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支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与凉山州检察机关加强区域检察联动,服务保障攀西经济区高质量发展,落实好安宁河流域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重大制贩毒案件联合办案机制,联合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它犯罪,共同助推信息共享、案件互商、人才交流。支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探索扩大“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协作范围,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打造职工维权品牌样板。支持将攀枝花市检察机关纳入基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深度保护合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试点单位,助力加大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指导建立以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为中心,以“检察+民政(妇联)”为两翼,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和运行平台,打造攀枝花未检保护品牌矩阵。支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建立攀枝花“三线精神”、三线建设遗迹和历史英雄人物等保护机制,依法纠正、打击污蔑阻挠破坏弘扬“三线精神”的违法犯罪;通过探索开展非遗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建筑维护、违章建筑拆除、文物分级保护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强对“羊皮鼓舞”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盐边三滩村等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