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皓 熊婉雯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2022 年 6 月 22 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版权局等六部委挂牌督办的“2· 05”侵犯著作权案,经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翠屏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朱某、马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3年2个月并处罚金。
由于该案查获的非法出版物数量巨大,涉及的生产销售网络复杂,公安机关在立案调查后便商请检察机关开展提前介入。通过案件会商,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了11条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的建议。受理审查起诉后,翠屏区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列出5条补侦意见,详细梳理核查各链条的往来账目,整理出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经销货统计清单,并邀请新闻出版局专业工作人员进行非法出版物鉴定,列出详细的被侵权人名单,全面查明犯罪事实,确保罪责刑一致。经过扎实取证、精细审查,朱某、马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该案是近年来宜宾市检察机关在提升履职实效、做强知识产权检察方面的一个典型代表。记者了解到,宜宾市检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案件,积极融入大保护格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做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构建起知识产权全方位大保护格局。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共27人,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75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带着问题调研
寻求“三难”破解之法
众所周之,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赔偿难、鉴定难。为寻求破解之法,宜宾市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就企业经营中遇到过哪些法律风险、真瓶装假酒如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如何实现最优化等问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
宜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启然带队调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今年4月18日至27日,由宜宾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的调研组深入五粮液集团、四川时代、极米科技、丝丽雅集团、天原集团、四川朵唯有限公司和向家坝水电站走访调研,了解检察履职服务企业发展的着力点、切入点及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宜宾市检察院调研组的调研,开启了宜宾市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序幕。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9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0余次,广泛听取收集企业意见建议100余条,为融入大保护格局、做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保护“城市名片”
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12个
宜宾素有“中国酒都”的美誉,五粮液正是宜宾的城市名片之一。然而,因假冒高档白酒利润空间大,五粮液被“傍名牌”的侵权案件频频发生,不仅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也对品牌与商标价值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2021年,李某通过丈夫结识做假酒生意的杨某,并在利益驱使下果断入伙,在明知是假酒的情况下,仍加价或以正品原价将假冒“五粮液”酒销售给他人,短短一年,李某、杨某非法牟利超百万元。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案件始终面临一个难点——零口供。
“我知道酒是假的,就是为了在老家修房子和侄女结婚时充一下面子,没有卖给其他人。”杨某一直企图隐瞒犯罪事实。
“我确实卖过假酒给别人,加起来大概8万多元吧,但是另外一个微信号不是我在用,绑定的手机号码是我曾经用过的,自从手机丢了之后就没再用过了。”两次讯问后,李某仅承认部分销售金额。
“我们详细梳理杨某等人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等收款来源,最终从海量的信息中查明了购买假酒的下家,弄清了冒牌酒类别、单价等案件细节,全面厘清了这起知假售假案的犯罪脉络。”承办检察官介绍,他们从李某的旅游经历入手,通过调取其机票信息、旅游地消费情况,结合下家证言,最终锁定该微信号实际使用人就是李某,案件侦查工作成功破局。
为更好保护名优白酒品牌的知识产权,宜宾市检察院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五粮液”等名优白酒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做优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保护,强化“行刑衔接”三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重点就如何打造“五粮液”等驰名商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特色亮点,提出要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站,加强检企协作,建立协调联动、信息互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宜宾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举行集中销毁假酒活动
2022年7月,宜宾首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五粮液集团园区挂牌成立,旨在以“五粮液”驰名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为引领,推动全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工作。同年,全市检察机关陆续成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共12个,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五粮液”等名优白酒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
全市首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挂牌成立
抓住“早深实”
“行刑衔接”增强保护合力
做强知识产权检察,难度不小,难题不少。宜宾市检察机关以引导侦查“早深实”、“行刑衔接”先布局为抓手,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据了解,宜宾市检察机关抓住“早深实”三字诀,在依法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方面持续发力,“早”在立案之初、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前,检察机关及时依法提前介入案件,对案件案发过程和规模早知晓、早预判;“深”耕案件全流程,在侦查、批捕、起诉三阶段,全流程、精细化引导侦查,打下扎实的证据基础,确保案件后续侦办、报捕、起诉环节的顺利、高效;结合区域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实”际特点,运用行刑正向衔接制度,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探索建立协同办案、行政查处、刑事侦查的一系列“行刑衔接”方案。
叙州区法院、检察、公安干警清点待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
傅某某伙同亲戚和吴某、杜某等人生产销售假酒案就是宜宾市检察机关发挥案件“提前介入”制度优势,维护名优白酒品牌企业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
在这起案件中,傅某某等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生产贵州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白酒,在全国多个地区销售,逐渐形成了一条庞大的以成都提供包装材料、长沙生产假酒、重庆等地销售假酒的非法产业链。2021年1月,公安机关组织200余名警力开展收网行动,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05名,刑事拘留71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6个,扣押成品假酒1万余瓶,扣押用于生产假酒的包装材料29万余件(套),用于生产假酒的灌装机、铆钉机等制假设备15台(套),涉案总金额高达3.12亿元。
抓获并不是案结,下一场“硬仗”正式开启。在该案中,侵权酒类产品存在“实际销售价格”“标价”“市场中间价格”等多种价格,加之犯罪分子为逃避侦查大多使用现金交易。如何在海量证据中串联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在部分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准确认定涉案金额成为一道难题。
案发后,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一方面针对涉案酒类鉴定、电子证据保存等问题,向公安机关列明重点提取对象及注意事项,邀请五粮液集团专业人员同步辅助审查海量证据、挖掘重要线索;另一方面,制定详细讯问、补侦提纲及取证方案,引导公安机关追查涉案酒类包材来源、假酒运输途径、生产销售过程等,并广泛收集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进而形成证据链,为指控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为保障被侵权企业的司法知情权、诉讼权,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引导权利人及时有效补充权利证明、经济损失等证据,助力查明案件事实。此外,翠屏区检察院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现场座谈会等方式,就涉案多款酒类商标权属情况、真伪性鉴定、违法所得数额认定等事项与被侵权企业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宜宾市检察机关抓住“早深实”,以“行刑衔接”增强保护合力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去年以来,宜宾市检察机关针对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行业,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两次,召开联席会议1次。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意见机制,推动当地知识产权保护,其中,南溪区检察院与当地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在保护南溪本土名优品牌知识产权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办案、公益诉讼、法律宣传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切实加强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合力。
据宜宾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宜宾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在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力度、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努力构建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