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利息不要信,小心钱袋被掏空

  
2023-08-30 14:55:51
     

近年来,打着各种名义,以高利息做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呈高发态势。近日,都江堰市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承诺高息返利来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最终,被告人钟某兵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7年年底至2018年4月,钟某兵在其经营的位于都江堰市水街129附1号保健品销售店铺内,以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购买会员资格即有高息返利为由,与投资人签订协议,承诺返本付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期间,杨某协助钟某兵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收取投资款、发放利息等,并按照安排使用本人的银行账户转入转出部分集资款。经查,钟某兵、杨某共向103位受害人非法集资195万元,其中已支付投资人本息60余万元,杨某向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川(另案处理)银行账户、高某秀银行账户转账非法集资款130余万元。2022年6月6日,钟某兵主动到都江堰市公安局投案。同年8月3日,杨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而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会有这几个套路:首先是承诺高额回报,打造“致富”神话,堆砌各种成功案例;然后疯狂宣传造势,举办各种造势活动,发礼物、抽奖、动员亲朋好友等;最后给小钱拿大钱,象征性返利几次,掏空公众钱袋后迅速跑路。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不会上赶着让你占。因此,再次提醒大家,擦亮眼睛,克服侥幸心理,抵制高利诱惑,不被假象迷惑,谨慎对待投资,选择正规金融公司咨询投资,树立防范意识,不轻信亲友推荐,不跟风网上理财。

(林昊 尹国萍 高涵)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