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恋爱技巧包学包会,只要2800,学不会包退。”线上恋爱导师的广告让单身人士心痒痒。恋爱经验不足的成都男子李某决定试一试,由于三个月的“学习效果”不佳,李某想退款。双方协商不成,最终闹上了法庭。今天是七夕佳节,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给了双方一个关于“情感不是商品,爱情不是买卖”的判决。
由于自身恋爱经验不足,不知如何与异性聊天、相处,李某心里十分着急。有一天,他在网上看到有人自称恋爱导师,可以指导他人如何提升恋爱情商,快速交往到异性朋友。心动之下,李某加上了恋爱教练高某的微信。高某许诺,通过指导李某整理朋友圈、提供教程的方式,指导李某通过聊天的方式,与异性确立恋爱关系。随后,李某与高某通过微信订立《学习协议》。
此后,李某向高某微信转账2800元。高某向李某发送了文字版学习资料,并对李某的外貌穿搭、朋友圈展示等提出了意见。其后,高某指导李某如何索要女生微信,与女生聊天时如何回应,其间包括高某根据李某与聊天对象的具体对话内容指导李某回复。
但是,3个月后,李某发现,他按照高某的指导与异性聊天,没有达到李某想要的目标。李某要求退款,未得到高某的回应。于是,李某将高某起诉至武侯法院,要求退还全部学费28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协议中对亲密关系的约定破坏公序良俗,协议内容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本案中,李某和高某的行为逾越了公序良俗的界限,应属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今日,武侯法院宣判,判决高某全额退还学费2800元。